本报讯(记者 张江璐 通讯员 陆夏凌)记者获悉,为保障疫情期间药品采购正常运行,漳州市医保局以医保结算为抓手,积极服务有关企业复工复产,今年以来,截至2月底,我市168家公立医院药采供应企业货款25笔,共计1.44亿元,已全部及时、准确拨付到位。

  据悉,疫情发生以来,市医保局连续下发系列文件,加强新冠肺炎治疗防控药品保障,确保药品货款及时结算。针对疫情急需药品不能及时开具生产发票的问题,市医保局明确疫情期间可根据供应企业报备情况,采取先行予以复核通过、企业后续补生产发票的做法,加快药品货款结算复核进度,确保及时向药品配送企业拨付药品货款。

  市医保局持续监测药品货款结算情况,建立药品货款结算情况月报制度,及时开通服务“绿色通道”,严格执行货款代为结算时间要求,确保于每月15日前按合同规定将上一月的药品货款结算拨付到位。明确疫情期间采购的清单内新冠肺炎治疗防控药品,相关配送企业在疫情结束后通过常态化经营难以正常消化的,可向医保部门提出申请及审核,会同相关部门给予适当补助。

  来源 闽南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