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签署过信用卡申请表
直到银行卡被冻结后,才发现
莫名背上了近50万元的外债
近日
经台江区检察院提出再审检察建议
吴某“被欠债”一案获改判
账户冻结 债务从天而降
2018年中的一天,吴某取钱时突然发现自己银行卡被法院冻结了。
吴某致电法院执行局了解到,原来其前妻2014年间向银行申请办理信用卡类银行贷款,后未按时偿还借款本金及利息,银行于2017年4月以该借款系夫妻共同债务为由向法院起诉,法院审理后认为,该笔债务发生于吴某夫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因此系其夫妻共同债务,应由其夫妻共同偿还。
再审申请被驳回
寻求民事检察监督
对于这笔从天而降的债务,吴某十分无奈,因此,吴某以该笔债务远超家庭日常生活所需,其没有举债合意为由,向上级法院申请再审,却因没有证据证明被驳回。
2020年5月间,吴某听说检察机关有监督法院民事审判活动的职能,向台江区检察院申请监督。
再审检察建议
重启案件审理程序
案件受理后,承办检察官依法调取了案卷材料,围绕吴某提出的争议问题展开调查。委托司法鉴定中心对信用卡申请表上配偶签字及捺印进行鉴定。
经鉴定,配偶签名并非吴某书写,红色捺印也非吴某所留,签名系伪造。
同时,依法调取相关信用卡交易流水,显示涉案账户的借款人和还款人均为案外人。
结合司法鉴定意见和走访调查所获取的信息,承办检察官认定,该案中吴某确未在信用卡申请表上签名,且无证据表明吴某对该笔借款知情,吴某与其前妻长期分居,借款也并未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经营,并不是为家庭共同利益而设立,或用于夫妻应履行的法定义务或道德义务,该笔借款不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吴某不应承担共同清偿责任。
因此,查明事实后,台江区检察院依法向法院发出再审检察建议。
近日法院就该案作出再审判决,全部采纳了检察机关的建议,对该案进行了改判,为吴某免除了还款责任。
至此历时五年的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得以解决
吴某终于卸下压在身上沉重的“债务”
发送 | 台江区委政法委、台江区人民检察院
编辑 |台江区人民检察院 黄思明、兰宁
审核 | 台江区人民检察院 程 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