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报讯 (记者 陈捷 林彬彬 通讯员 海法)一名小学教师竟然当起了骗子,冒充“关系户”诈骗家长钱财,这真是令人防不胜防。

  近日,海沧区人民法院针对这样一起案件作出判决,被告人熊某是厦门一所小学的教师,他为了偿还高利贷、信用卡债,利用家长想让孩子上好学校的心理,以“卖学位”为由,骗取学生家长钱财110800元。

  2019年7月至8月期间,熊某在厦门海沧区某村附近,利用其小学教师的身份,谎称可以帮助让孩子到自己任教的厦门某小学就学。

  熊某在明知学校没有计划外招生的情况下,仍回复学生家长“学籍办下来了”,先后向六名学生家长虚假承诺能够帮助其子女于2019年9月到某小学就读,并捏造“好处费、学费、午托费”等费用名目,通过微信转账、收取现金方式向学生家长收取诈骗款共110800元。

  其间,熊某还要求被害人徐某支付5000元“处理关系”的费用,被害人徐某称“等小孩上学后再转”。后来,因事情败露未转账。

  熊某将所骗钱款用于偿还高利贷、信用卡债及个人消费。案发后,熊某退还全部款项并取得谅解。

  海沧法院认为,被告人熊某虚构事实骗取他人钱款,其中既遂金额为人民币110800元,未遂金额为人民币5000元,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考虑熊某有自首、赔偿谅解、认罪认罚等情节,判处其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

  法官提醒说,不要随便相信贩卖学位的人,孩子升学虽不易,但办理入学必须经过正规途径、遵循合法程序,切勿轻信“走后门”“找关系”的谎言。来源:海峡导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