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网9月6日讯 (记者廖培煌 通讯员潘晓芳)前男友赖在家里不走,女子打电话报警求助,结果两人都被刑拘了。这是怎么回事?

  “警察同志,我前男友粟某赖在我家里三天不走,能帮帮我吗?”9月2日傍晚,丰泽公安分局东海派出所接到刘某的报警后,民警立即赶到刘某出租房,将两人带回派出所。

  “我和粟某是四川老乡,已经分手两个多月了。8月29日,他来我的租房,想要和我复合,我不同意,他就赖着不走,而且他已经三天没有吃饭了。”在值班室,刘某告诉民警。民警担心粟某多天没吃饭身体会出问题,便将他带到食堂,打了一碗面给他,打算顺便开导他,不要再纠缠刘某。

  “天涯何处无芳草……”民警的话还没说完,就被粟某打断了。“我要举报!”“你要举报谁?”“我和刘某都犯法了,我们把卡借给别人转账提现。”

  原来,今年3月初,粟某在网上找工作时,看到一份轻松赚钱的兼职,于是加了对方(网名“小陈”)的微信。“小陈”说用银行卡帮忙走账取现就可以赚取佣金,每走1万元的账可以赚150元。

  这么轻松赚钱的生意,应该是违法犯罪行为吧?粟某一开始心里直打鼓。无奈自己正为没有经济收入发愁,一番思想斗争后,他还是决定冒险。按照“小陈”的要求,他下载了一款APP,并把自己的2张银行卡提供给对方。不久,“小陈”约他到市区泉秀街一银行,使用他的银行卡去取钱后,将银行卡及300元佣金给了他。

  得知粟某赚钱一事后,刘某也心动了,把自己的3张银行卡和密码给了他,由他提供给“小陈”。之后,他又与“小陈”见了4次面,总共赚取了5000元的佣金。5月初,他被“小陈”拉黑,再也联系不上对方。

  “因为粟某和我没什么收入,经济比较紧张。我也知道这是违法犯罪行为,当时抱着侥幸心理……”审讯中,刘某后悔不迭。

  目前,粟某、刘某两人已被公安机关刑拘。

  警方提醒:随意买卖银行卡、手机账户、营业执照和对公账户为各种电信诈骗犯罪提供便利,已经成为助推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的“黑灰产业”,广大市民千万别贪图小利,以免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