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报讯 (记者 钱玲玲)厦门企业职工办理退休可以不用跑办事大厅了。昨日,导报记者从厦门市人社局了解到,这一事项已实现网办。您还可以在到龄退休前2个月内,确认养老保险缴费年限,详细了解您的视同缴费年限、实际缴费年限情况。

  办理退休“一趟不用跑”

  为进一步方便群众,让群众从“最多跑一趟”到“一趟不用跑”,市社保中心借助厦门人社一体化公共服务平台,积极推进退休业务网办。符合办理企业职工养老保险退休条件的参保人(缴费已满15年、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在到龄当月(本月养老保险缴费后)即可登录厦门市人社局官方网站(http://hrss.xm.gov.cn),进入“网上办事”界面,以个人账户登录“个人平台”(初始密码为社保卡交易密码),选择“社会保障模块”下的“企业职工退休手续办理”,即可申请办理。

  可提前了解缴费年限情况

  参保人的缴费年限包括实际缴费年限和视同缴费年限两部分,其中,实际缴费年限是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开展之后,单位与参保人按照规定实际缴纳养老保险费的年限。视同缴费年限是指在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开展之前,符合国家规定的工作年限,可予以视同缴纳。

  对福建省原固定工而言,开展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的时间为1989年1月,因此原固定工的缴费年限包含了1988年12月前符合国家工龄的视同缴费年限(包括上山下乡年限)和1989年1月起其实际缴纳养老保险费的年限。福建省合同工身份的出现伴随着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的开展,因此合同工的缴费年限一般是指实际参保的年限(但兵龄也可计入年限)。

  参保人如果想在办理退休前先了解自己的缴费年限情况,可以于到龄前的2个月内,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户口簿、职工档案、职工养老保险手册至市、区社保中心申请提前确认自己的视同缴费年限和实际缴费年限。待参保人收到年限已清理完毕的告知短信后,可按照短信提示于到龄当月网办退休,到龄当月有缴费的等缴费到账后再操作网办。

  来源:海峡导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