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名被告人到庭,其余8名被告人在看守所通过远程视频“线上”受审

  台海网7月6日讯 (海峡导报记者 刘龙 通讯员 蔡雄斌 林凰英 蓝陈圆 文/图)近日,漳州市扫黑除恶相对集中管辖第二审判团队(漳浦),在漳州中院第十六审判法庭,采用线上和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公开宣判被告人方某贞等10人恶势力犯罪集团,及同案被告人方某钦、赖某魁寻衅滋事一案。

  经审理查明,2012年以来,被告人方某贞等10人经常纠集在一起,在云霄县提供“时时彩”赌博网站的账户,和香港“六合彩”外围彩供他人赌博非法获利,从事高利放贷,将赌债部分转化为高利借贷,还纠集人员非法讨“债”,形成以被告人方某贞为首要分子,被告人方某源、方某非、方某辉为重要成员,被告人吴某慧、林某平、张某维、方某婷、朱某畴、郭某煌等人为一般成员的恶势力犯罪集团。

  该犯罪集团于2012年至2018年5月实施开设赌场、非法拘禁、寻衅滋事、敲诈勒索、强迫交易、诬告陷害、妨害作证等违法犯罪行为,为非作恶,欺压百姓,扰乱经济、社会生活秩序,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方某贞等10名恶势力犯罪集团成员的行为,分别构成开设赌场罪、非法拘禁罪、寻衅滋事罪、敲诈勒索罪、强迫交易罪、诬告陷害罪、妨害作证罪,同案被告人方某钦、赖某魁的行为均构成寻衅滋事罪。依法判处被告人方某贞等12人有期徒刑1年1个月至20年不等刑期,并对部分被告人并处罚金;责令被告人方某贞、方某非等退赔被害人经济损失;继续追缴违法所得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