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住房保障(租金补助)申请人申请资格公示

  下列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住房保障(租金补助)申请人经市房屋事务中心审核,现予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时间7天(2020年7月7日至2020年7月13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市房屋事务中心将按规定确认其申请资格。申请人如有隐瞒和弄虚作假等行为的,欢迎举报,我们将按规定处理并予保密。举报电话:2859125(市住房局住房公积金与房政房改处)、2859042(驻市住房局纪检组)、业务咨询:2859255、2859249(市房屋事务中心)。

  厦门市房屋事务中心

  2020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