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网讯 (厦门日报记者 江海苹 摄影 黄嵘)6月30日,厦门市社区矫正管理局正式揭牌成立。经市委编办批复同意,在市司法局社区矫正机构加挂“厦门市社区矫正管理局”的牌子。

  市社区矫正管理局的成立,将对推进和规范我市社区矫正工作,进一步提升社区矫正对象教育矫正质量,预防和减少重新犯罪,服务我市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维护社会稳定具有重要意义。

  新成立的社区矫正管理局将履行法律法规赋予的社区矫正刑事执行工作职责,监督检查全市社区矫正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情况,做好全市社区矫正工作规划的制定和组织实施,监督指导各区对社区矫正对象的监督管理和教育帮扶工作,办理跨区域执法的组织协调和与同级社区矫正决定机关案件对接,加大对工作人员的管理、监督和培训力度,组织开展相关社区矫正工作宣传和理论研究。

  据介绍,2006年,厦门市在思明区试点社区矫正工作,2008年在福建省率先全市全面推开社区矫正工作。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市社区矫正工作紧紧围绕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探索有效途径,发挥职能作用,“三级四等”分类管理、“打开心墙”心理矫正、台籍社区矫正集中监管、社区矫正工作协作联动、科技信息化监管指挥等创新做法和经验得到司法部、省司法厅的肯定和推广。自2006年以来,累计接收社区矫正对象17463人,累计解除15515人,目前我市在矫社区矫正对象1948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