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人:

  鼓掌!好消息来了!

  厦门又双叒叕拿了两朵“小红花”!

  赶紧来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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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全国法治政府建设 首批示范地区名单

  厦门榜上有名

  记者从厦门市司法局获悉

  昨日

  中央依法治国办公示第一批拟命名的

  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地区和项目名单

  在本次公示的40个

  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县、区)中

  厦门市从全国1847个申报县市中脱颖而出

  榜上有名

  第一批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地区和项目名单

  (按行政区划排列)

  一、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县、区)(40个)

  北京市海淀区

  北京市西城区

  北京市朝阳区

  天津市西青区

  河北省唐山市丰南区

  辽宁省大连市

  吉林省集安市

  黑龙江省密山市

  上海市黄浦区

  上海市徐汇区

  上海市浦东新区

  江苏省苏州市

  浙江省宁波市

  浙江省湖州市

  浙江省桐庐县

  安徽省天长市

  安徽省蒙城县

  福建省厦门市

  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

  江西省玉山县

  山东省滨州市

  河南省驻马店市

  湖北省宜昌市

  湖南省益阳市

  湖南省资兴市

  广东省深圳市

  广东省珠海市

  广东省广州市南沙区

  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

  广西壮族自治区巴马瑶族自治县

  海南省海口市

  重庆市永川区

  重庆市渝中区

  四川省泸州市

  云南省牟定县

  西藏自治区昌都市

  陕西省西安市莲湖区

  甘肃省嘉峪关市

  青海省西宁市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克拉玛依市

  名单来源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网站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为进一步加快新时代法治政府建设进程,大力培育法治政府建设先进典型,以示范带发展、以创建促提升,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做法和经验,树立新时代法治政府建设标杆,经中央依法治国委批准,根据《关于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的意见》,自2019年7月起,中央依法治国办部署开展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第一批主要面向市、县政府,今后拟每两年开展一次,梯次推进。

  活动开展以来,共有1847个市、县政府自愿申报,其中市级政府469个,县级政府1378个。中央依法治国办依据《市县法治政府建设示范指标体系》,经过省级初审、第三方评估、人民群众满意度测评、实地核查等环节,确定了第一批拟命名的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地区和项目名单,并进行公示,公示时间:2020年6月19日-2020年6月25日。

  据悉,自中央依法治国办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以来,厦门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决定以“厦门市人民政府”为主体,申报参评“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

  在中央依法治国办和省委依法治省办精心指导和大力支持下,我市对标“高素质高颜值现代化国际化”的定位,对照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和示范创建指标体系,统筹协调、周密部署,压实责任、形成合力,有序推动示范创建活动深入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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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全国计划单列市 营商环境指数排名

  厦门位居第二

  日前,由万博新经济研究院等主办的2020中国城市营商环境指数报告发布会上,发布了国内计划单列市营商环境指数前5名的排名,和中国重点城市群营商环境指数排名。

  其中

  在五个计划单列市中

  厦门的营商环境位居第二

  仅次于深圳

  青岛、宁波、大连分列第三、四、五位

  在中国重点城市群营商环境指数排名中,珠江三角洲和长江三角洲城市群位居第一梯队。第二梯队分别为山东半岛、海峡西岸和京津冀,第三梯队是长江中游、中原城市群。

  据主办方介绍,与去年的排名评价报告相比,今年的排名和评价报告有一个重要的改进和特点,就是在以往客观统计数据的基础上,加入了企业对政策环境和法治环境的主观评价指标,从而促进地方政府改善营商环境,帮助企业优化投资和经营决策。

  打造良好营商环境

  是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

  促进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基础

  近年来

  厦门率先全国探索推动国际一流营商环境建设

  坚持以改革的办法

  有效解决营商环境建设中的重难点问题

  有效激发和释放高质量发展的新动能

  √其中,首创“五个一”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体系,被国务院认可并作为统一标准在全国推广;

  √率先建设“单一窗口”平台,推动越来越多的审批服务事项实现“一窗”分类受理;

  来源:厦门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