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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网讯 (厦门日报记者:王玉婷 通讯员:厦公宣)5月9日,思明公安分局刑侦大队通过跨区域协作机制,在越南警方和广西凭祥警方的支持下,成功抓获潜逃国外两年之久的省督涉恶案件主犯饶某俊(男,40岁,厦门人),宣告2018年7月思明警方侦办的“套路贷”恶势力犯罪集团主要成员全部落网。5月21日下午,厦门警方发布该主犯落网经过。
[套路贷]
2017年1月下旬,市民王先生生意失败后多次向他人借款,直至债台高筑,无力偿还。通过借贷小广告,王先生认识了“贷款公司”老板包某、饶某俊。
谁知,包某、饶某俊随即落井下石,以帮助王先生还清欠款为由,口头约定向其借款100万元,但逼迫、诱骗王先生签订了一份140万元的虚高借款合同,并伪造银行流水。在扣除首期利息和手续费后,王先生实际仅得到借款80万元。
当年7月上旬,王先生开始还不上每月10%的高额利息,包某等人便开始逼王先生还款,上门暴力催债、跑到王先生家里泼油漆、喷辣椒水……并以房子过户后两年内可以赎回为由,骗取王先生与团伙成员签订房屋赠与合同,将王先生位于集美区的一套房产销售还债。
2018年,思明分局在工作中获取该“套路贷”犯罪线索后,立即成立专案组展开侦查。2018年7月5日,在锁定涉案40余名嫌疑人的活动轨迹和落脚点后,警方兵分多路同时展开抓捕行动,将除饶某俊以外的团伙主要成员抓获。
团伙成员被抓时,该案主犯之一饶某俊正在境外找朋友玩,听到团伙成员都落网了,饶某俊吓得潜逃至东南亚,福建省公安厅将饶某俊列为督捕逃犯。期间,专案组民警多次对其家人开展工作,劝说其主动投案,但由于饶某俊切断了和亲属的直接联系,追逃工作陷入僵局。
[落网]
“饶某俊就像扎在我们心口的一根刺,我们一直在持续加大对他的追逃力度。”民警称,今年4月,思明分局刑侦大队对饶某俊的潜逃行踪进行分析研判,终于发现并掌握了饶某俊在越南的藏匿点,遂报请省、部相关部门向越南警方发送协查请求。
5月9日上午,越南警方根据我方提供的线索和嫌疑人信息,成功抓获犯罪嫌疑人饶某俊,并于5月13日通过广西凭祥边境移交至我方。经过初审,犯罪嫌疑人饶某俊对其涉嫌“套路贷”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经查明,2015年以来,包某、饶某俊等人先后注册成立厦门某房产中介公司、厦门某融资有限公司,共同从事高利放贷,并雇请人员通过“家访”等软暴力手段讨债收款,逐渐形成以包某、饶某俊等人为核心的恶势力犯罪集团,有计划的实施诈骗、寻衅滋事、非法拘禁、非法侵入住宅等违法犯罪活动,涉案总金额达62万余元。
目前,犯罪嫌疑人饶某俊已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并根据疫情防控要求实施14天的隔离观察后押解回厦门,该案其他涉案人员已于2019年11月29日被思明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10个月至12年不等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