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厦门晚报
本报讯(记者 吕嘉捷)骑乘电动自行车不戴头盔,会不会受到处罚呢?昨日,公安部交通管理局发布通告称,6月1日起,“一盔一带”执法处罚的范围限定为骑乘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驾乘汽车不使用安全带的交通违法行为。同时,对骑乘电动自行车不戴安全头盔的行为,继续开展宣传引导工作,提示有头盔的驾乘人员自觉戴头盔。
近日,公安部交通管理局部署全国开展“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随着电动自行车安全头盔需求集中释放,部分企业和平台销售的安全头盔价格暴涨。公安部也主动与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联系沟通,并指导各地公安机关积极配合市场监管部门依法严查价格违法行为,斩断哄抬头盔价格的违法链条。
公安部提醒广大驾乘人员,安全头盔、安全带能在关键时刻保护您免受致命伤害,为了您和家人的安全,请自觉戴安全头盔、系安全带。同时提醒安全头盔生产、销售企业,要守法经营、诚信经营,对于涉嫌违法犯罪的企业和个人,公安机关将依法严厉打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