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厦门网  

  [办法]

  多措并举,挂图作战,大力推进危房整治,妥善转移安置群众

  [成效]

  百日攻坚启动以来,我市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跑出“加速度”

  [目标]

  力求到2020年底,基本消除已排查出的重大房屋安全隐患风险

  厦门网5月21日讯[文/厦门日报记者黄语晴/图/市住房局提供(除署名外)]片区综合治理,不仅让危房“改头换面”,也让环境焕然一新,群众住得安心,城市也更美丽。近日,我市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跑出“加速度”。自进一步深化房屋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暨百日攻坚专项行动启动以来,各区各部门积极行动,挂图作战,实施全覆盖、拉网式排查,在消除安全隐患、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同时,也为城市颜值再添一抹亮色。

  整治后的思明区定安路大字酒巷29号。厦门日报记者王协云摄

  危房改造不易,要敢啃硬骨头,更需拿出好办法。为“一栋不漏”全面消除各类房屋安全隐患,各区各部门多措并举,一方面通过创意改造、证保拆除、专家助阵等方式,大力推进危房整治;另一方面通过提前安置、兜底保障等手段,妥善转移安置群众,推动我市危房整治工作取得新突破。

  危房改造前

  危房经改造后焕然一新

  综合施策才能提高整治成效。厦门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相关负责人表示,要结合旧城旧村改造、老旧小区改造提升、乡村环境整治、提前安置、维修翻建、证保拆除等有关工作,按照因地制宜、因房施策的原则继续推进危房整治工作,力求到2020年底,基本消除已排查出的重大房屋安全隐患风险。

  相关负责人检查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进展情况

  挂图作战,纵横推进,确保不漏一户一房,任务按期落实。陈佳澜摄

  创意改造

  危房变身特色民宿

  如今伫立在翔安区澳头街边、吸引游客的特色民宿,有些也曾是危房。自2019年起,澳头社区对辖区内房屋实行全面拉网式排查,全部登记造册,实现一户一档,动态掌握辖区内的危房情况,真正做到“发现一户、登记一户、解决一户、销号一户”。

  在危房整治过程中,翔安区结合属地资源特色、片区规划特点,引导业主进行“创意改造”——将符合条件的危房修建改造为民宿,并在手续办理方面予以优先支持。这一做法既消除了安全隐患,又达到了“盘活老宅”的效果。

  据悉,澳头四栋危房建筑沙塘里34-2号、沙塘里35-2号、上施里44-1号、上施里2号目前均已改造为民宿。其中后三栋建筑的业主远在海外,社区积极联系相关侨胞亲属做工作,合法合规完成托管手续,对已被鉴定为危房的侨房进行改造修缮,打造成民宿和旅游空间开放运营。“民宿正常运营后,预计每年将给社区带来约100万元的收入。”翔安区澳头社区相关负责人表示。

  目前,澳头社区已实现辖区内古民居全部托管,古厝、危房变身村史馆、文史馆、民宿等,带动澳头地方文旅事业发展,目前片区年接待游客已达87万人次。

  运用“证据保全”

  及时拆除危房

  思明区的老旧房屋数量位居全市第一,其中有不少危房。该区结合近日启动的中山路片区城市环境整治提升工作,对街区的危房进行排查整改,运用“先进行证据保全,再解危排险”的方式,推动危房及时拆除。

  所谓“先进行证据保全”,即委托有资质的测量单位及公证单位对危房拆除前的现状通过测量、拍照、录像等手段存证留档,做到“一房一档”,日后即便房屋拆除了,这份档案证据仍可保证业主的相关权益。这一方式十分适用于老城区部分存在产权不清、权属复杂等问题的老旧房屋,让危房业主吃下“定心丸”,有效排除了危房治理阻力。

  中山路虞朝巷1号的危房治理便运用了证据保全方式。虞朝巷1号被鉴定为D级危房,曾有居民报警称该房屋二楼墙壁发生局部坍塌。接警后,相关部门赶到现场,首先对该处危房进行封房处理,确保周边道路安全;之后做进一步排险时,因担心可能造成房屋部分灭失或改变原房屋尺寸而引起不必要的麻烦和纠纷,街道决定进行公证及测绘,对房屋原有尺寸和原貌进行证据保全。随后,相关部门组织力量拆除了虞朝巷1号危房二楼以上部分,及时排除了险情。“证据保全方式让各部门在治理危房时能打消顾虑,大大提高了危房处置效率。”思明区建设局相关负责人表示。

  专家助阵

  规范化改造危房

  危房情况各异,排查整治过程中离不开专业技术的加持。整治改造危房时,相关部门聘请了专业单位进行指导和鉴定,实现科学化、规范化改造危房。

  “翔安大宅村153-1号和151-1号两栋危房,残破老旧,存在安全隐患,后被改造为精品民宿,中间曾聘请专业单位进行加固、设计、改造。”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这两个项目为国企投资改造,项目谋划伊始,执行团队曾开展全面排查,对拟租赁房屋逐一登记造册,并对危房采取封房、贴告示等隔离措施。随后,团队聘请具有专业设计资质的单位对每栋房屋进行针对性的结构加固,保证将用于民宿改造的房屋均达到结构安全性B级及以上;加固后,设计人员再根据房屋特色,量身设计改造;房屋竣工后,专业检测单位再次对房屋进行民用建筑安全性鉴定。

  通过专业技术人员助力,危房经科学、规范化改造,成为一个居住生活安全、产品业态丰富、服务功能健全的乡村民宿典范项目,为大宅的乡村旅游注入全新活力。

  妥善安置

  保护群众权益

  在此次危房整治中,我市结合城乡规划,将危房集中区纳入旧城、旧村改造,集中妥善安置群众;并对已纳入近年内征地拆迁范围的,推动提前安置,维护群众利益。

  在海沧区,对已启动土地房屋征收、列入海沧区今年年度征收计划和马銮湾片区未来三年规划征收计划的D级危房户,可提前启动拆迁及安置。“截至目前,海沧区纳入近三年计划拆迁的D级危房有61栋,目前正在推动提前拆迁,落实拆迁安置。”海沧区建设与交通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在征收计划之外仍住人的危房,街道也主动引导提前安置、翻改建、“五原”解危重建等及时排险。例如,新阳街道新垵村北片269号房屋被鉴定为D级危房,新阳街道梳理相关政策,主动帮助住在其中的村民邱某申请提前安置。如今,邱某已住进了海沧正顺花园安置房,原危房及时拆除,邱某的居住生活也得到了保障。

  湖里区的危房整治则与旧村整村改造计划紧密结合。在钟宅畲族社区旧村整村改造项目中,湖里区结合改造项目推进情况,组织街道社区及建设单位对片区内危房开展集中测绘、证据保全等;完成排查摸底工作后,由片区改造指挥部与危房业主沟通商谈拆迁安置、补偿等事宜;对已完成征收签约的危房户,动员督促其将房屋交付拆除,尽早消除安全隐患。在转移安置上,指挥部综合整村拆迁和片区改造情况,对群众转移安置实行“统一规划、统一建设、集中安置”。湖里区政府出台鼓励政策,让签订拆迁安置的危房户优先抽取选房流水号;同时,精简流程,加快征迁补偿款发放。种种举措,既推动了钟宅畲族社区旧村整村改造片区的危房快速解危,又切实保护了群众权益。

  兜底保障

  解危农村5类对象

  整治危房期间,我市采用挂图作战大力推进农村5类重点对象危房改造,实行改造资金财政兜底、工程施工兜底建设;对于无房农村危房户,进行兜底统筹安置。农村5类重点对象分别为:建档立卡贫困户、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原中央苏区(革命老区)的国家重点优抚对象和革命“五老”人员家庭、贫困残疾人家庭。截至5月19日,全市农村5类重点对象已完成房屋情况排查2800余户,其中286户危房已处置257户。

  “针对农村5类重点对象危房采用政府财政兜底解决原则,危房拆除重建、修缮加固的,分门别类给予补助。”相关负责人介绍,同安区共计投入1270万元解决农村5类重点对象的C、D级危房改造工作;截至5月,同安127栋农村5类重点对象的危房已开工建设,预计6月完成改造工作。同安区祥平街道村建办负责人告诉记者,排查整治之初,多数C级危房都还住人。“以前一遇到台风天,街道社区工作人员都要前往劝离,将危房户安排到村部过渡。”通过此次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祥平街道农村5类对象中1栋D级危房、5栋C级危房均由街道统一委托建设单位进行修缮或翻建,改造资金由政府兜底。预计到6月,这批原本住在危房里的困难群众就能住上安全的新房。

  房屋安全隐患消除了,贫困户的生活幸福感也提升了。目前,翔安区正有序开展农村5类对象危房整治。翔安区农村5类重点对象517户均已完成房屋情况排查,计划投入财政资金125万元用于贫困户改造,截至5月都已开工建设,预计6月份完成改造工作。

  链接

  排查数据“云处理”

  实现“一栋不漏”

  今年,市住房局开发了“厦门市房屋安全信息管理系统”,4月初投入使用,实现排查工作科学准确,“一栋不漏”。

  通过对接相关部门数据,该系统以“一楼一档”模式对全市房屋安全全生命周期数据建立档案管理;同时将房屋数据一一落图,展示哪些地区危房分布密集、排查尚未到位,实现全市房屋安全工作进展及成果的“一图呈现”。

  该系统的一大特色在于排查数据可进行“云处理”。电脑端可查询我市房屋安全管理的各类信息,进行房屋登记、排查管理等操作;手机App则集合了门牌二维码扫描、手机定位、拍照等功能,实现房屋安全排查、巡检移动化,加快排查登记进度。此外,该系统通过对接“i厦门”,可第一时间获取群众反映的房屋安全线索并直接反馈至相关部门。

  “该系统支持街道、社区、主管单位等多部门联动,开创城市治理新模式。”市住房局相关负责人表示。该系统的出台将令危房整治步入系统化、信息化轨道,提升我市房屋安全管理水平。目前,各区正将此次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数据录入该系统并逐一复核、查缺补漏,完善我市房屋系统信息。

  数据

  自2019年以来,全市累计排(复)查房屋77.4万栋次,累计处置重大安全隐患房屋4930栋;拆除存在安全隐患的历史“两违”1010宗近30万平方米。

  提醒

  危房不治理

  业主需担责

  家有危房却不配合治理,业主需承担法律责任。业主是房屋安全的第一责任人,拒不配合开展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或实施危害房屋结构安全的行为导致人员、财产损失的,根据相关法律,房屋所有人或管理人或将承担相应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刑事责任。例如,根据《厦门市房屋安全管理规定》第22条等规定,房屋安全责任人未按照危险房屋治理通知书的要求履行相应义务的,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5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拒不配合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或采取解危措施,导致安全事故发生,可能构成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危害公共安全罪、重大责任事故罪;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可能构成妨碍公务罪。

  同时,业主作为房屋结构安全责任主体,应承担检查、修缮房屋,及时治理房屋安全隐患等日常管理和维护义务,并禁止实施危害房屋结构安全的行为——包括擅自拆改、破坏建筑结构或者结构构件,超标准增加房屋荷载,擅自降低底层室内标高,或违反规定安装设施、设备等。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69条等规定,涉及建筑主体或者承重结构变动的装修工程,没有设计方案擅自施工的,由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5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罚款;房屋建筑使用者在装修过程中擅自变动房屋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的,责令改正,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