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次调整,月增加标准由定额调整和挂钩调整构成,对符合条件的人员予以适当倾斜。企业退休人员每人按55元调整,体现“多缴多得”“长缴多得”的激励机制
泉州网7月30日讯 (记者吴宗宝 通讯员李晴虹)记者昨日从泉州市社会劳动保险管理中心获悉,泉州市2020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工作已全面完成。此次调整从2020年1月1日起执行, 总体调整水平按照2019年12月全省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的5%确定,惠及全市11.05万名企业退休(职)人员。自2006年以来,泉州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实现十五连调。
据了解,今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继续采取定额调整、挂钩调整与适当倾斜相结合的办法,调整范围为2019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含退职)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企业退休人员。今年7月28日前,泉州各级社保经办机构已将1至7月调整补发的基本养老金全部发放到位,8月起将按调整后的基本养老金正常发放。
调整办法
此次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月增加标准由定额调整和挂钩调整构成,对符合条件的人员予以适当倾斜。
定额调整部分:企业退休人员每人按55元调整。
挂钩调整部分:体现“多缴多得”“长缴多得”的激励机制。
一是与企业退休人员本人基本养老金挂钩。企业退休人员按本人2019年12月发放基本养老金标准的2.35%调整增加。
二是与企业退休人员本人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挂钩部分。月增加标准按企业退休人员本人缴费年限每满一年发给1元(缴费年限累计后剩余月数为6个月以内的,按半年计算;7个月以上、不足1年的,按1年计算。退休人员的入伍时间以退休审批时组织认定的为准)。
适当倾斜部分:
一是2019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达到70周岁的退休人员,在本次定额调整、挂钩调整的基础上每人每月增发40元。
二是2019年12月31日以前办理退休手续的企业军转干部,2019年12月的基本养老金低于2644元的,补齐至2644元后,再参加本次基本养老金调整。
来源:泉州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