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网讯 (厦门日报社全媒体记者 何无痕) 昨日,市人社局发布第10号《通知》,动员人社系统加强与企业协同,加快组织滞鄂员工返厦返岗,努力为企业复工复产、达产扩产、多做贡献创造条件。

  《通知》明确,重点推行滞鄂员工三种返厦方式。

  一是员工自行返厦。由各企业用人单位负责对滞鄂员工逐个联系,落实员工所在地是否属于低风险地区、员工是否持有健康绿码、是否备有个人防护用品和落实返程过程中的防护措施。对存在“最初一公里”困难的,由市人社局联系当地人社局协调解决。同时,由我市各区人社局配合企业用人单位,对接各区“湖北入厦人员服务中心”,落实员工返厦入厦所需要的企业(单位)接收证明、在厦固定居住场所证明等相关材料,员工入厦后的核酸检测安排。

  二是组织分散员工相对集中返厦。以县域为单位,对我市各企业分布在湖北同一县(市、区)范围的滞鄂员工组织集中返厦。各企业在3月29日之前梳理上报滞鄂员工返厦返岗计划,由市人社局对全市企业滞鄂员工返厦进行统筹,联系湖北相关县(市、区)人社局制定返厦方案。我市各区人社局负责对接各区“湖北入厦人员服务中心”,确定集中返厦人员在各区的交接方案并将相关信息及时通报企业。同时由企业负责,在员工返厦前和返厦过程中,落实员工是否具备返岗条件,员工返厦后的居住、核酸检测等事项,指导员工落实入厦信息登记、向所在社区(村)报告、签订防控承诺书等要求。

  三是企业包车组织滞鄂员工相对集中返厦。对滞鄂员工比较多的企业,以湖北设区市为单位,超过20人的,支持企业包车组织员工相对集中返厦。有需求的企业在3月29日之前向所在的区人社局和市人社局申报,再由市、区人社局、企业用人单位与湖北当地人社局共同研究制定返厦方案,落实拟返岗员工在当地的集中地点、交通工具、交通费用结算、途中防护以及其他相关事项。同时,由我市各区人社局和企业用人单位对接各区“湖北入厦人员服务中心”,落实员工返厦后的交接、核酸检测、监督性医学观察等事项。

  市人社局从3月10日开始设立省外员工返厦24小时调度中心,依托国家人社部“农民工返岗复工点对点用工对接服务平台”(http://wgfw.mohrss.gov.cn),各企业用人单位可以随时随地上报省外员工、包括滞鄂员工返厦返岗计划,同时落实了与全国所有县(市、区)人社部门的联系渠道。至3月22日,我市已有近400多家企业登录平台,申报返厦需求企业175家1110多人,已经引导自行返厦357人,尚未返厦753多人,其中湖北653人。

  《通知》明确,滞鄂员工自行返厦或企业包车返厦的,符合相关条件的,给予车票报销和相关费用补贴。同时各企业用人单位要继续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对返岗员工要严格执行监督性医学观察的要求,加强员工个人防护措施的落实,确保万无一失。

  来源:厦门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