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化“爱心厦门”建设,宣传贯彻《慈善法》,弘扬爱心善举,讲好爱心故事,倡导爱心捐献,9月5日上午,市民政局、市慈善总会在嘉禾良库文化创意产业园联合举办以“携手做慈善,传播真善美”为主题的厦门市第七个“中华慈善日”宣传活动启动仪式。市政府副市长黄燕添,市慈善总会会长、市人大原副主任杨金兴,市政府副秘书长许珠明,市爱心办主任钟伟东,市民政局局长洪全艺等出席活动。市、区民政局,街道、社区、各慈善组织的有关领导及工作人员,爱心企业、爱心人士代表参加了活动。活动由市民政局副局长邬仁刚主持。

  市政府副市长黄燕添在活动上致辞。他指出,慈善是我国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体现,也是改善民生、加强社会治理的一项重要内容。2016年《慈善法》实施以来,我市大力推进慈善事业发展,不断壮大慈善组织,规范慈善活动,倡导爱心捐献,乐善好施氛围日益浓厚。近五年来,我市慈善组织募集社会各界善款善物约30亿元,在保障改善民生、助力社会和谐、稳定、健康发展上发挥了重要作用。今年,广大慈善组织以“慈善手拉手”专项行动为契机,在扶贫、济困、扶老、救孤、支援疫情防控等方面策划实施82个慈善项目和活动,受惠8万多人次。

  他表示,新时代赋予慈善事业新使命。当前,我市正在争创全国文明典范城市,将进一步把慈善工作融入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深化慈善普法,厚植慈善文化,激发慈善活力,推动我市慈善事业更好发展。他倡议广大慈善组织和爱心企业、爱心人士更加积极踊跃投身慈善事业,持续汇聚全社会慈善力量,持续创造慈善事业新成就,为更高水平建设高素质高颜值现代化国际化城市,努力率先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作出新的贡献。

  市慈善总会副会长兼秘书长朱丰收宣读了《“奉献爱心、助力慈善”募捐倡议书》,号召广大市民群众自觉行动起来,奉献爱心、关爱他人、服务社会,共同构筑大爱之城,自愿参与捐款,积小善为大爱,汇聚更多正能量,为困难群体撑起一片蓝天,用爱心践行《慈善法》,为创建“爱心厦门”贡献一份力量,用实际行动共创社会和谐。

  “爱心厦门,人人行善”得到社会各界积极响应。活动现场,厦门象屿集团有限公司、良训慈善基金、厦门建发集团有限公司、快乐壹家人慈善基金等28个爱心单位和个人纷纷登台举牌认捐。市慈善总会为他们颁发了捐赠证书。

  活动上,象屿慈爱党支部书记、象屿商发副总经理、象屿慈爱老年养护中心院长薛国勇同志分享厦门象屿集团有限公司在爱心敬老,爱心助残,爱心济困,爱心扶幼以及打造“献血公益品牌”和“志愿服务平台”等活动中的公益慈善故事。

  爱心人士李金莲女士讲述她的爱心故事。她出身于厦门,上世纪八十年代到香港经商,2015年回到厦门,长期致力于扶贫、济困、助残、助学、乡村振兴等慈善事业,先后捐资四百多万,获厦门市“最美十大爱心人物”“爱心厦门建设先进个人”等多项荣誉。

  现场活动结束后与会领导走访慰问了社区贫困户。

  据悉,市民政局为切实做好9月5日“中华慈善日”和《慈善法》的宣传工作,专门制定印发了《第七个“中华慈善日”主题宣传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除了举办现场宣传活动外,还将开展线上主题宣传以及组织爱心慈善工作专题培训、基层普法宣传等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