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消费补贴活动发布现场 东南网记者 卢金福 摄

  东南网11月8日讯(本网记者 卢金福)为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在常态化疫情防控中进一步提振消费信心,促进消费回补,重启消费市场,福州市商务局将于2021年11月12日-2021年12月20日,发放1000份,总额400万元的以旧换新购车补贴,以及2800份,总额840万元的新车购车补贴。

  活动期内,个人消费者把本人名下旧机动车(指七座及以下的非营运乘用汽车)交付福州市具有回收拆解资质的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报废拆解、注销后,并在符合条件的汽车销售企业购买单价5万元以上(价税合计)一手七座及以下非营运乘用汽车的个人消费者,给予4000元/人的购车补贴,全市购车补贴总数不超过1000份。

  活动期内,在符合条件的汽车销售企业购买单价5万元以上(价税合计)一手七座及以下非营运乘用汽车的个人消费者,给予3000元/人的购车补贴,全市购车补贴总数不超过2800份。

  上述两项活动的购车补助,按车主提交补助材料的时间顺序,先到先得,活动名额用完,系统将自动停止受理用户的活动申请,同一车主两项活动只能择一参加。

  补贴对象要求:活动期内在符合条件的汽车销售企业购买新车(七座及以下非营运乘用汽车,每辆单价不低于5万元,下同)以及旧机动车(七座及以下非营运乘用汽车)报废再购买新车的个人消费者。在福州市缴纳车辆购置税并上牌。

  个人消费者的新车购置发票、新车行驶证、旧机动车行驶证、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第五联、机动车注销证明均为同一用户,仅限用户本人申请补助。新车购置发票、《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第五联、《机动车注销证明书》、新车行驶证首次注册的日期均在2021年11月12日-2021年12月20日期间。活动期间同一用户仅限申领一次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