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让广大市民过上一个欢乐祥和的新春佳节,根据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农副产品平价商店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厦府办〔2018〕76号)精神,经研究,定于2020年1月10日至2月9日,依托现有平价商店,启动政府差价补贴销售蔬菜。政府差价补贴销售猪肉政策从去年8月1日开始至今仍继续执行,截止时间根据实际情况另行通知。

  各平价商店从即日起,按照平价商店规范要求积极开展筹备工作,按时启动政府差价补贴销售平价农副产品的工作,及时按照我委发布价格更新农副产品售价。各区发改局在启动期间应加强对本辖区平价商店的巡查,对发现问题要及时纠正、上报。

  2020年1月10日起,依托现有平价商店,启动2020年春节政府差价补贴销售农副产品机制(具体品种详见下表)。每日农副产品销售价格以我委通知的协议价执行(即: 蔬菜类低同类市场均价15%,具体价格另行通知)。

  1月10日起,厦门全市市民将可以在以下这些超市门店的“政府指定农副产品平价销售区”,选购到物美价廉的平价蔬菜!这次平价商店共有94家!

  2020年春节政府差价补贴销售蔬菜品种↓

  戳链接get厦门市2020年春节政府差价补贴销售平价商店网点名单↓

  https://mp.weixin.qq.com/s/xYKqEfpRpHpgU7GnxznQdQ

  来源:厦门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