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鲤城公安分局通报了一起重大洗钱案件,犯罪嫌疑人郭某煌聘请技术人员搭建非法“第四方支付平台”,为境外赌博网站提供资金结算,从中抽取佣金谋取暴利。据悉,一年多来,以郭某煌为首的七人犯罪团伙共帮助境外违法人员收付非法资金高达1.8亿元,从中非法获利431.7万元。

  □记者 王丽虹 通讯员 陈亚明

  兄弟联手非法经营

  移动互联时代,以支付宝、微信支付等为代表的“第三方支付平台”已经深入百姓生活,成为日常生活和工作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那么,什么是非法“第四方支付平台”?所谓“第四方支付平台”是指未获得国家支付结算许可,违反国家支付结算制度,非法搭建的支付通道。

  2019年年初,泉港人郭某煌在网上发布搭建非法“第四方支付平台”的需求,不久一名叫“小龙”的人联系上他,表示能为其搭建这种平台。两人通过电话沟通,郭某煌先后花了8.3万元让“小龙”搭建了“魔某数据”“米某数据”“众某科技”等多个非法“第四方支付平台”,并以每次500元的价格请其负责维护。

  搭建好“第四方支付平台”,郭某煌开始招兵买马,将自己的弟弟郭某也拉进来,负责几个平台的日常管理,并聘请郭某钊等人负责后台操作。准备就绪后,这一犯罪团伙开始大量为境外赌博网站提供资金结算业务,对进出的每笔非法资金抽取千分之三到百分之一不等的佣金,谋取暴利。

  警方不到一月摧毁

  今年7月初,鲤城公安分局接到线索:鲤城区临江街道有人在网上架设、运营和维护多个非法“第四方支付平台”,大量收购银行账户和第三方支付账号,通过各种方式为境外赌博网站提供非法资金结算业务。

  接到线索后,该局刑侦大队民警查阅了大量卷宗、资料,并根据前期掌握的线索,在该局网安大队、合成作战中心的配合下,于今年7月下旬、8月上旬先后在泉州、厦门、福州等地抓获林某宇、郭某钊等6名犯罪嫌疑人,但37岁的主犯郭某煌得知同伙被抓后,仓皇逃往省外。

  今年11月10日,该局刑侦大队民警远赴江苏徐州,在当地抓获了在逃主犯郭某煌。至此,这个以郭某煌为首的非法“第四方支付平台”犯罪团伙被彻底捣毁,7名成员全部落网。

  经调查,犯罪嫌疑人郭某煌搭建的多个非法“第四方支付平台”,为赌博网站提供收款码,收取赌客资金,涉案资金流高达1.8亿元,抽取非法佣金达431.7万元。目前,犯罪嫌疑人郭某煌已被鲤城警方依法刑事拘留,犯罪嫌疑人林某宇、郭某钊等5人已被依法逮捕,犯罪嫌疑人吴某杭被取保候审,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鲤城警方提醒:广大群众不要为了获取高额利润回报,轻易将自己的银行卡、二维码出借或提供给他人使用,如果自己的银行卡、二维码被不法分子使用,不仅会对自己的个人信用产生影响,甚至有可能涉嫌“帮助犯罪”,被公安机关“断卡”行动依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