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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房贷客户经理向购房者讲解房贷政策。 (银行提供)
厦门网讯 (厦门晚报记者 张诗)4月20日,最新一期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出炉:1年期LPR为3.85%,较上月下调20个基点;5年期以上LPR为4.65%,较上月下调10个基点。
作为房贷报价的参考基准,5年期以上LPR的调整直接影响到房贷利率,这对购房者而言,无疑是一大利好消息,“降息”意味着月供额度降低,购房成本也将变少。
记者梳理发现,自央行改革LPR形成机制至今,已发布9次LPR。目前,1年期LPR较首期下调了40个基点,与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挂钩的5年期以上LPR累计下调了20个基点。史上最低房贷利率记录再一次被刷新,对于普通购房者来说,最关心的便是“钱袋子”的支出有何变化。
据中原地产首席分析师张大伟计算,5年期以上LPR每降息5个基点,对于贷款100万元、期限30年的个人来说,月供每月可以减少约30元。
实际上,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并不等同于LPR,而是以最近一个月相应期限的LPR为定价基准加基点形成,即“房贷利率=LPR+基点”。记者采访了解到,目前厦门地区多数银行实行的首套房贷款利率基点为0.30%,即3月房贷利率为:4.75%+0.30%=5.05%;4月房贷利率为:4.65%+0.30%=4.95%。
相比之下,购房者的月供能少付多少呢?以市民李先生购买首套房为例,按100万元贷款本金、30年、等额本息偿还的贷款模式进行房贷成本测算,若他在3月份办理房贷,月供为5398.82元;若他在昨天办理房贷,月供则变成了5337.7元,少了61.12元,30年合计可减少22003.2元。
需要注意的是,上述房贷利率变化主要针对新增房贷,或已转换以LPR为定价基准的购房者。而对于已办理房贷,选择转换为固定利率的购房者来说,房贷并不受LPR调整的任何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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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PR定价还是固定利率房贷利率该如何选择?
如果你的个人商业住房贷款已于2020年1月1日前发放,或已签订合同但未发放,且属于浮动利率、参考贷款基准利率定价,那么,你正面临着将贷款定价基准转换为参考LPR定价或是固定利率的选择。
两者有何区别?
举个例子,陈先生的房贷是2018年4月19日发放,贷款基准利率为4.9%,实际房贷利率是基准利率上浮10%,即4.9%×(1+10%)=5.39%。
如果陈先生选择固定利率,那么在整个房贷合同的剩余期限内,他的房贷利率都将执行5.39%这个利率。
如果他转换成LPR定价后,实际的房贷利率将以“LPR+加减点数”计算。本次LPR转换是以上年度12月发布的LPR为转换基础(2019年12月的5年期以上为4.8%),加减点数=现在的利率水平-2019年12月的LPR(5.39%-4.8%=0.59%)。LPR会发生变化浮动,加减点数则是固定的。
哪种方式更划算?
多位业内人士表示,两种转换方式各有优势,具体如何选择取决于借款人自己的判断,特别是对未来利率走势的判断。如果你认为未来LPR会下降,那么转换为参考LPR定价会更好;如果认为未来LPR可能会上升,那么转换为固定利率就会有优势。
转换工作自2020年3月1日开始,原则上于2020年8月31日前完成。需要提醒的是,根据央行要求,定价基准只能转换一次,借款人应在审慎思考后作出理性选择。
[名词解释]
何为LPR?
LPR即贷款市场报价利率,从2013年10月起建立,现在由18家银行报价,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计算并于每月20日9点30分公布,遇到节假日将会顺延,期限品种包括1年期和5年期以上。
央行发布公告,自2019年10月8日起,新发放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以最近一个月相应期限的LPR为定价基准加基点形成。其中,首套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不得低于相应期限LPR;二套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不得低于相应期限LPR加60个基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