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南网三明7月21日讯(通讯员  陈丽娟 何凯)“我现在知道问题的严重性了,我不躲了。”邱某的话让执行干警长舒一口气。经过两个小时的劝说工作后,被执行人邱某与申请人黄某自愿达成和解协议。

  2019年1月,邱某与黄某签订了租赁合同,租下一间店面用来经营沙县小吃。但由于经营不善加上受今年疫情影响,邱某的店面于今年2月倒闭。邱某拖欠黄某租金共计14500元,黄某多次催要无果,遂被黄某起诉至将乐法院。法院依法作出判决,判处被告邱某清还租金1.45万元。判决生效后,被告邱某以各种借口躲避还款,执行干警多次联系邱某,但邱某始终不肯清还。

  7月20日上午,执行干警得知邱某刚从厦门回乡,立马前往邱某家中。在白莲镇邱某家中,执行干警反复劝说,被执行人邱某终于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和拒不履行的严重后果,请求执行干警帮忙协商并表示愿意还款,最终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和解协议。

  夏日炎炎,执行成功是真甜。将乐法院执行团队将一直坚持不懈,帮助申请执行人实现合法权益,让当事人切身感受到司法的温度,为他们送去夏日里的一份清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