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南网6月24日讯(通讯员 李璐)随着气温升高,森林防火工作进入关键期。微小烟火也极易导致火灾频发,烧毁山林,造成严重损失。让我们一起看看以案释法,汲取教训,谨慎用火。

  案例一:祭祀来去匆匆 点鞭炮引火灾

  2019年9月13日上午11时许,被告人赖某辉同其二嫂邓某美、侄子赖某生,到赖坊镇某山场祭扫其母亲的墓时,被告人赖某辉用点燃的香,燃放鞭炮后,没有任何防火措施就离开。鞭炮燃放后遗留的火星引燃干枯的杂草引发森林火灾。

  经司法鉴定所鉴定,起火点为其母亲坟墓的墓下坪燃放鞭炮处,起火原因为被飞溅的鞭炮粒暗燃后点燃枯叶干草,蔓延引燃坪周的芒萁骨草后,进而引发森林火灾,山场过火林地面积398亩,其中:过火(实际)有林地面积290亩、灌木林地面积108亩。

  2019年10月22日,被告人赖某辉自动到清流县公安局森林分局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自愿认罪认罚。

  清流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赖某辉构成失火罪,公诉机关的指控成立。赖某辉主动到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是自首,依法减轻处罚;火灾发生后,与被害人签订补种协议,对失火林地进行补种,取得被害人谅解,酌情从轻处罚;自愿认罪认罚,并签署具结书,依法从宽处理。赖某辉因其野外用火行为引发火灾,故对其野外用火行为予以禁止。

  清流法院以被告人赖某辉犯失火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

  案例二:山上随地丢烟头 残留火星引火灾

  2019年9月27日上午11时许,被告人邓某贤在清流县某山场内自己的茶油林干活,劳作期间使用打火机抽烟,并将残留火星的烟蒂丢弃在山场,不慎引起森林火灾。

  经司法鉴定所现场勘验鉴定,起火点为某村“官寨庵”山场“岔凹谷”右谷口,起火原因为被烟蒂火星暗燃后点燃枯叶干草和五节芒头,蔓延引燃坪周芒萁骨草等可燃物,进而引发森林火灾,造成山场过火林地面积283亩,过火有林地面积折合260.5亩。

  清流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邓某贤构成失火罪,公诉机关的指控成立。邓某贤在森林高火险期用火,酌情从重处罚。邓某贤被动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已的犯罪事实,是坦白,依法从轻处罚;火灾发生后,邓某贤积极参与救火,并与被害人签订补种协议书,取得谅解,酌情从轻处罚;邓某贤自愿认罪认罚,并签署具结书,依法从宽处理;邓某贤因其野外用火行为引发火灾,故对其野外用火行为予以禁止。

  清流法院以被告人邓某贤犯失火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

  或许一个不经意的疏忽,可能会毁了一个家,会毁了一片又一片的山林,请务必小心防范。在林区内严禁一切违规用火,一旦失火造成森林火灾,将要追究法律责任。让我们一起增强消防安全意识,守护美丽平安家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