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海网7月24日讯 (海峡导报记者 王龙祥 通讯员颜丽月 郑小玲 曾武庆)在村港道游泳,顺便抓鱼时被当时的承包人发现,两人就为了三条鱼争执不下,甚至大打出手,结果不仅双方都进了医院,还要上法庭。近日,龙海市检察院依法对涉嫌故意伤害罪的蔡某、张某提起公诉。

  去年7月12日16时许,被告人张某与朋友相约到龙海市浮宫镇某村大水闸港道游泳,顺便放网抓了三条鱼。两人上岸后,收好渔网正准备回去时,被蔡某(当时的港道承包人)阻拦。蔡某认为张某偷抓了其养殖的鱼,张某则认为该港道是村里的,轮不到蔡某管。双方就为了这三条鱼争执不下,起了口角,争抢渔网的过程中动手互殴,致双方肋骨均有骨折。

  经鉴定,两人的伤情均为轻伤二级。据了解,引发“血案”的三条鱼,价值约50元,二人却付出了沉重的代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