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网4月10日讯 (记者苏玮杰 通讯员孙志培)“法官,这件事我也是受害者,请你们帮帮我。”近日,20岁出头的苏某向德化法院承办法官无奈地说道。

  原来,苏某与陈某本是一对好闺蜜,且都有追星的爱好,在得知周杰伦将在厦门举办演唱会后,苏某发现周围的亲朋好友对该演唱会也颇有兴趣,她便联络一名自称有票源的好友,准备靠门票代购“生意”赚一笔。陈某看到苏某在社交账号发布的信息后,有意与苏某共同代购牟利,一番交流,最终以陈某每售出一张门票从中提成200元的条件达成合作。

  在卖力宣传下,陈某共收到他人支付的门票代购款4万余元。不承想苏某将该笔款项转给所谓拥有可靠票源的朋友后,这个朋友一下子销声匿迹,苏某、陈某二人损失惨重,受到委托代购人追讨的陈某便将苏某起诉至法院,要求其退还4万多元门票代购款。

  考虑到本案双方当事人均为20岁出头的女生,且双方还是好友关系,苏某也同样遭受巨大的经济损失,目前经济能力不足以偿付本案全部款项的事实,经法官耐心调处,双方最终达成和解协议并撤诉:由苏某当场支付2万元给陈某。而她们被骗的款项已由相关部门刑事立案处理。

  法官提醒,年轻人应当理性追星,切莫在非官方渠道购买门票,避免遭受不必要的财产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