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办公室

  关于严厉打击海上非法入境、严防境外疫情输入的公告

  当前,新冠肺炎疫情在境外快速扩散蔓延,为严防境外疫情通过海上非法入境渠道输入我市,巩固来之不易的疫情防控良好局面,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严禁偷越国(边)境和组织、运送他人偷越国(边)境;严禁任何企业、个人容留、藏匿、运送、雇佣非法入境人员(含中国公民、港澳台同胞、外籍人员)。对违反上述规定的行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等法律法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二、非法入境人员主动向公安机关或其他有关部门投案,如实陈述偷越国(边)境事实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的有关规定减轻或免除处罚。

  三、鼓励广大人民群众积极检举偷(私)渡组织者、参与者以及非法入境人员的接收者(含企业)。对提供有效线索、协助破获非法入境案件的,每起案件奖励10000元人民币;对查获涉案人员的,每人奖励2000元人民币。(举报电话:0592-5781666;举报地址:厦门市湖里区枋湖南路199号厦门市公安局海防支队)

  厦门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办公室

  2020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