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网讯(厦门日报社全媒体记者 陈泥)2月1日,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联合发布公告明确,为进一步支持疫情防控工作,自2020年1月1日至3月31日,对捐赠用于疫情防控的进口物资实行更优惠的进口税收政策。记者昨日获悉,我省第一批5家进口疫情防控物资免关税企业名单已明确。
据介绍,本次公告明确,对捐赠用于疫情防控的进口物资,免征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其中,免税进口物资中增加试剂,消毒物品,防护用品,救护车、防疫车、消毒用车、应急指挥车。免税范围增加国内有关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人以及来华或在华的外国公民从境外或海关特殊监管区域进口并直接捐赠;境内加工贸易企业捐赠。受赠人增加省级民政部门或其指定的单位。对卫生健康主管部门组织进口的直接用于防控疫情物资免征关税。
据悉,福州轻工进出口有限公司、福建省旅贸实业有限公司、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国(福建)对外贸易中心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国药控股福州有限公司5家企业成为我省首批确认的进口疫情防控物资免关税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