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南网1月30日讯(福建日报记者 吴宏雄 通讯员 苏建成) 28日,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卫生和健康委员会发布《关于加强废弃口罩规范处置等有关事项的紧急通知》,要求规范设置废弃口罩定点收集桶,严禁废弃口罩重复使用,做到日产日清。
《通知》要求,规范设置废弃口罩定点收集桶。各地城乡环卫主管部门督促环卫保洁企业或社区、村委会在城乡社区、乡村原垃圾投放点设置专用废弃口罩收集桶,并在桶上张贴明确标识,引导群众定点投放。
规范投放废弃口罩。收集桶要内设塑料袋内衬,废弃口罩应准确投入收集桶中。在家中丢弃废弃口罩的,应使用密封袋或保鲜袋将口罩密封后,再投入收集桶。环卫保洁人员对收集桶内的塑料袋在收运过程中要包好扎紧。
严禁废弃口罩重复使用。对投放收集桶的废弃口罩,一线环卫作业人员应采取剪刀剪破、泼洒有色液体等办法对其进行毁坏,防止被回收和重复使用。一线环卫作业人员应规范佩戴口罩、手套、护目镜,并建议穿戴帽子、一次性雨衣。要求勤洗手、勤消毒,避免受到感染。
加强垃圾及时清运。废弃口罩要日产日清,每日收集运输不少于二次。垃圾收集桶、清运点、运输车辆、转运站必须及时进行消毒。
强化垃圾处理监管。加强对生活垃圾清扫、收集、运输和处置全过程监管,严格实行无害化处理。严禁医疗废弃物混入生活垃圾处理系统。疫区、医院、医疗观察点的垃圾严格按照医疗废弃物管理,规范处置。
强化责任落实。各级环卫、卫健主管部门要密切配合,加强协调,共同督促废弃口罩的规范处置工作落实。各地要宣传到位,强化公众监督,确保不留死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