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幕下的上下杭。记者 叶义斌 摄
福州新闻网5月14日讯(福州日报记者 王玉萍 通讯员 榕商宣)福州市夜色经济体验示范街区建设拉开大幕。继福州市日前印发《关于进一步推动我市夜色经济发展的指导意见》后,14日,《福州市夜色经济体验示范街区建设提升专项行动方案》经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通过,明确今年12月底前,各县(市)区在现有20个夜色经济街区的基础上,选择提升或新建1个市级夜色经济体验示范街区,通过增加内涵、扩大规模、增强特色、区域辐射、扩大影响,推动形成时尚品质商圈型、文旅夜市融合型、便民利民服务型夜色经济业态,力争将“夜福州、幸福城”打造成全国知名的夜色经济品牌,进一步繁荣福州夜色经济。
从8个方面进行标准提升
设置两类街区打造“深夜食堂”
《专项行动方案》明确,市级夜色经济体验示范街区从街区规模、基础设施、交通管理、数字升级、多元业态、拓展服务、组织机构、管理机制等8个方面进行标准提升。
福州市依据县(市)区经济体量大小设置A、B两类街区,从主商业街长度或商业经营面积、商铺数量、年客流量和年销售(营业)额等方面对街区规模作出不同建设提升要求。
实施夜景夜色、美化工程改造提升,完善公共基础设施配套,营造舒心、安全、便利的夜间消费环境,提高夜间消费场所辨识度和吸引力。鼓励各街区在灯光广告上有所创新,体现特色,凸显魅力。
在街区周边区域按需增加夜间停车位或设置临时停车区域、出租车候客点、夜班公交线路等,有条件的街区实行分时段限行,打造夜间步行街,提升消费体验。
在街区开展数字化升级改造,移动支付覆盖率不低于95%,争取打造夜色经济体验示范街区app或智慧管理平台,制作线上“夜间消费地图”,开展网上直播,创新城市夜间消费场景。
引导街区在打造基本业态的基础上,结合商圈定位,自主选择融合特色业态,引进国内外知名品牌、网红潮牌、头部企业等,培育形成各具特色的夜间地标。
延长街区内各类公共文化场所开放时间(不早于22时闭门),在街区内或周边设置24小时便利店,打造“深夜食堂”,试点在夜间特定时段放宽外摆摊位管制。
建立统一管理标准,落实垃圾分类,推进网络餐饮行业规范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