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台海网
台海网5月13日讯 据福建日报报道 日前,漳州市残联、市财政局联合出台《漳州市“一户多残”残疾人家庭生活补助实施办法》,对符合标准的残疾人家庭,按该家庭享受补助的残疾人数给予每人每月50元生活补贴,该《实施办法》自7月1日起执行。
据了解,“一户多残”残疾人家庭生活补助以户为单位,需由残疾人本人(或监护人)向户籍所在地乡镇残联提出申请。补助对象必须同时符合的条件为:具有本市户籍,持有第三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同一本户口簿内家庭成员有2人及以上持有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且共同生活、具有法定的赡(抚、扶)养关系的家庭,夫妻双方残疾但不在同一本户口簿内的需提供结婚证明;经认定属建档立卡户、低保户家庭。(记者 苏益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