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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厦门网讯 (厦门晚报记者 吕嘉捷)6月20日起,我省将推行机动车检验标志电子化,机动车所有人可在网上申领机动车检验标志电子凭证,电子凭证与纸质凭证具有同等效力,机动车所有人(或管理人)可免去粘贴纸质标志的麻烦,更加便利。

  昨日,公安部交通管理局发布通告称,公安部在16个城市试点基础上,决定全国分两批推广机动车检验标志电子化,福建省在第二批推广名单中。

  [如何申领]

  分为五种情况,申领方式略有不同

  机动车所有人(或管理人),可以根据自己的不同情况,通过交通安全综合服务平台(www.122.gov.cn)或“交管12123”手机APP申领、查看和使用机动车检验标志电子凭证。

  1。办理注册、转移、变更等登记的车辆:办完机动车登记后发放检验标志纸质凭证,系统将自动生成检验标志电子凭证,机动车所有人可以查看、下载、使用;

  2。六年内免检车辆:机动车所有人可以直接通过平台或“交管12123”手机APP申领电子凭证,如需纸质凭证,可以选择邮寄送达或到车管所自取;

  3。上线检验车辆:机动车检验合格后,检验机构在发放检验标志纸质凭证的同时,提示机动车所有人可网上查看、下载检验标志电子凭证;

  4。在检验有效期内的车辆:可直接通过交通安全综合服务平台或“交管12123”手机APP下载检验标志电子凭证;

  5。检验标志纸质凭证丢失、损毁的车辆:无需办理补领检验标志业务,可直接通过交通安全综合服务平台或“交管12123”手机APP查看、下载检验标志电子凭证,如需领取检验标志纸质凭证,可选择邮寄送达或到车管所自取。

  [如何出示]

  三种出示方式,在线离线打印均可

  检验标志电子凭证,分在线出示、离线出示和打印出示等3种方式。

  在线出示可直接登录“交管12123”手机APP,实时在线查询、出示本人名下或本人已备案机动车的检验标志电子凭证。

  离线出示可提前登录交通安全综合服务平台或“交管12123”手机APP,将检验标志电子凭证下载并存储于手机中,使用时直接出示。下载的电子凭证也可以转发、分享,使用时可直接出示。

  打印出示可以将网上下载的检验标志电子凭证打印为纸质凭证,使用时可出示打印的纸质凭证,和纸质凭证具有同等效力。

  [哪些应用]

  适用多个场景,包括执法事故处理等

  检验标志电子凭证可适用于执法管理、公共服务、经济活动等多个场景。执法查验时,已领取检验标志电子凭证的车辆,不需要再粘贴纸质标志,交通民警在执法管理中将通过执法PDA核查车辆检验状况。事故处理时,对当事人自行协商处理的财损事故,可以通过查看对方车辆检验标志电子凭证,以确认车辆检验状况。保险理赔时,可以向保险公司出示检验标志电子凭证,用于办理车辆保险理赔相关手续。租赁、抵押、交易车辆时,可出示检验标志电子凭证,证明车辆检验状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