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上午

  我市召开新闻发布会

  启动首批“三高”企业骨干员工

  保障性商品房切块配售工作

  各企业房源切块指标数量

  房源信息、批次配售方案

  同时公布

  4月22日公开摇号

  对企业和具体房源进行匹配

  将房源下达给首批申请企业

  市住房局党组书记、局长郭俊胜

  在发布会上说

  厦门是现代产业的集聚地,也是宜居宜业的和谐家园。为推动建设“两高、两化”之城,促进“大招商、大发展”,着力招才引智、“筑巢引雁”。结合企业发展需求、人才成长路径,我们针对新来厦员工、重点产业骨干员工、骨干人才、高层次人才等不同群体的住房需求,量身定制了相应的安居政策,为企业引才留才、做大做强提供有力的支撑保障。

  这种分层次、立体式的住房保障体系,吸引头雁,留住众雁,发挥人才“雁阵”效应,优化营商环境,推动企业发展。使来厦就业、创业的各类人才都可找到适合自身定位的住房,不仅住有所居、更能安居乐业。

  “三高”企业是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引擎,是建立现代化经济体系的生力军。本次“三高”企业骨干员工切块配售保障房工作有以下几个亮点。

  1

  惠及更多青年骨干员工

  如本科毕业在厦无住房的骨干员工,在“三高”企业工作满一年,即可申请购房,不限落户年限,不限单身年龄,不限婚姻状况。

  2

  发挥企业自主分配权

  房源指标下达企业后,企业可自行制定分配规则、员工申请条件,特别是针对学历、职称未达要求的企业急需技能人才,也可以视同为骨干员工,比例不超过20%,真正发挥企业自主分配权,让企业用好用足政策,利于企业急需人才招得进,留得住,与企业同发展共成长。

  3

  程序简化,效率提高

  充分发挥“互联网+”效用,企业申请审核流程可网上办理,最大限度提高效率。

  去年底,我市启动首批“三高”企业骨干员工申请保障性商品房需求摸底工作,为提高配房精准度,根据市政府有关会议精神,我局请公安和税务部门对申报需求人员的户籍和收入条件先行进行核查,通过两轮核查初筛,基本形成首次切块分配的初筛需求数据,涉及“三高”企业613家,员工4000余人。

  此次切块配售的房源在哪?

  “三高”企业何时可以拿到房源?

  拿到房源后企业要做些什么?

  各时间节点如何安排?

  大家关心的问题这里有解答~

  4000套期房房源

  分布于岛外三个地铁社区

  本批次房源均为期房,预计2020年交付,分布于海沧区的马銮湾保障房地铁社区一期、翔安区的新店保障房地铁社区一期和同安区的祥平保障房地铁社区一期。三个项目提供的二房型(面积约60平方米)、三房型(面积约70平方米)房源合计4000套。具体如下:

  马銮湾保障房地铁社区一期二房型房源193套、三房型房源1051套,销售均价14611元/平方米;

  新店保障房地铁社区一期二房型房源204套、三房型房源506套,销售均价13826元/平方米;

  祥平保障房地铁社区一期二房型房源59套,三房型房源1987套,销售均价12708元/平方米。 

  这三个地铁社区均具有得天独厚的交通资源,而且同步配套建设商业、幼儿园、社区服务中心、生鲜超市等相关设施,居民不出社区就能享受一站式服务,既经济实用又功能齐全。

  本次切块配售工作

  各环节时间节点

  4月22日

  市住房保障中心组织公开摇号,将企业和具体房源匹配,并下达房源给首批申请企业,具体到项目、数量、房型和门牌号。

  4月27日至6月5日

  企业制定内部分配方案,组织员工开展申请,企业进行初审并统一申报。

  6月6日起

  人社、公安、税务、资源规划、住房等相关部门对企业所提报的骨干员工申请家庭相关资料进行复核。

  6月29日起

  我局网站、厦门市“三高”企业综合服务平台公示首批“三高”企业骨干员工保障性商品房配售结果,并根据公示结果分批组织签订销售合同,合同签订时间届时将另行通知。

  本次“三高”企业切块分配

  原则和具体做法

  切块分配原则

  1

  二房型按初筛数量全额保障;

  2

  马銮湾、新店的三房型,优先确保初筛的每家企业至少1套的前提下,按初筛数量与房源数量比例进行分配;

  3

  其余的三房型主要安排在祥平。按企业申报的三房型总初筛数扣除马銮湾、新店已切块的三房数量作为祥平的三房型切块基数,结合初筛数量与房源数量比例进行分配,并通过微调确保祥平初筛数量全额保障。

  明天组织公开摇号,匹配企业具体房源

  1

  随机确定房源顺序号。分项目、分房型将该批次的切块分配房源通过摇号系统随机产生房源的匹配顺序号,即每一套房源对应一个房源匹配顺序号。

  2

  随机确定企业的匹配顺序号。通过摇号系统,随机产生企业的匹配顺序号。

  3

  通过摇号软件按企业匹配顺序号结合企业房源指标数,分项目、分房型依次完成企业和房源的匹配。

  4

  摇号结果由摇号系统自动生成,打印并经公证部门确认后对外公布。最终下达给“三高”企业的房源,将具体到项目、数量、房型和门牌号,当天下午在市住房局网站及厦门市“三高”企业综合服务平台公布。

  “三高”企业取得切块房源指标后

  实施自主分配权

  “三高”企业取得切块房源后,将房源自主分配给本企业符合申请条件的骨干员工申请家庭,主要工作如下:

  1

  企业制定内部分配方案

  在本企业内部无异议的前提下,制定本企业分配方案,内容主要包括:房源信息、分配规则、申请条件、初审流程等。对于企业急需的技能、技术人才,若不符合规定的学历(学位)、职称(职业资格)条件,但达到工作年限和薪资要求,经 “三高”企业认定的,也可视同为骨干员工,总数不得超过该“三高”企业实际享受数20%。

  2

  骨干员工向企业提出申请

  符合申请条件的骨干员工以申请家庭为单位向企业提交完整的申请材料。

  3

  企业初审并匹配房源信息上报

  企业对照申请条件对骨干员工申请家庭进行资格审核,并按照内部分配方案将每个房源指标匹配一个骨干员工申请家庭信息,通过厦门市“三高”企业综合服务平台报送相关资料。

  企业要把好

  申报员工资格初审关

  “三高”企业在初审中,应着重注意以下几点:

  1

  必须是申报的这家“三高”企业骨干员工,同时满足“三个一致”原则。

  即该骨干员工的劳动合同关系、社医保的缴交单位、《个人所得税明细申报情况清单》中体现的企业,必须是同一家“三高”企业(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为准),且该企业为此次切块分配取得房源的“三高”企业,同时应提供该骨干员工在这家“三高”企业符合相关要求的资料。

  2

  满足规定年限和薪资标准。

  如:本科学历需在该“三高”企业连续工作时间满12个月、高级工职业资格需在该“三高”企业连续工作时间满24个月(连续工作时间以缴纳社会保险为凭)等;此次厦门市统计部门公布的厦门市2018年度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8.5万元,其1.5倍薪资收入要求须达到12.75万元以上,相关工作年限、薪资标准、学历、职称等具体要求详见本批次配售方案。

  3

  本批次申请的“三高”企业骨干员工需以家庭为单位申请,且需满足:

  (1)配偶、未成年子女必须共同申请;

  (2)所有申请家庭成员(含员工本人及其配偶与未成年子女)在厦无住房;

  (3)申请的骨干员工已取得本市户籍。

  4

  企业应认真审核骨干员工提交资料的真实性,严格把关,把房源分配给本企业符合条件且真正刚需的骨干员工申请家庭。

  对不按规定、弄虚作假、违规分配、出具虚假证明的企业,将被纳入不诚信名单,并视违规情况对该企业配租配售住房资格进行限制,乃至取消资格;对不按规定填报信息或提交的相关资料存在弄虚作假、隐报的骨干员工申请家庭,管理部门将取消其申请资格,直至收回房屋,并报送有关部门依法处理。

  企业未及时分配使用的房源

  将会被收回

  切块分配给“三高”企业的保障性商品房房源指标,“三高”企业未及时分配使用的,或安排的骨干员工申请家庭经复核、公示不符合申请条件的,或安排的骨干员工申请家庭未按时完成配售手续的,已下达的切块分配房源指标由市住房管理部门收回。

  “三高”企业骨干员工保障性商品房

  后期的使用管理和上市交易规定

  “三高”企业骨干员工和社会批次的保障性商品房在后期的使用管理和上市交易方面的规定是一致的。相关使用管理和上市交易内容以销售合同具体约定为准。

  1

  保障性商品房只能自住,不得出租,不得用于经营,不得违规转让。

  2

  申请家庭成员通过购买、继承、受赠等途径在本市拥有其它住房的,应当退出保障性商品房。未退出保障性商品的,不动产登记机构不予办理其他住房(继承、受赠部分产权除外)的购房合同备案或权属登记手续。

  3

  保障性商品房自销售合同约定的房屋交付时间起未满5年的,不得上市转让,不得转为普通商品房,购房家庭可向市住房保障行政管理部门或其指定机构申请回购,按原购房价折旧回购,年折旧率按1.43%执行。

  4

  保障性商品房自销售合同约定的房屋交付时间起满5年,且已办理不动产权属登记的,可上市交易,但应按原购房价格和上市交易时房屋市场指导价的差价的55%向政府缴交土地收益等相关价款。

  企业具备这些条件

  可申请纳入“三高”企业培育库

  (一)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和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

  (二)市重点工业企业和市重点现代服务业企业;

  (三)营业收入达到1亿元以上的工业企业或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企业,且上年度营业收入增长达到20%以上或纳税总额达到500万元以上。

  从2019年开始,每年动态遴选一批本市企业纳入“三高”企业培育库。企业凡是满足(一)、(二)条件之一的,可无需申报自动进入“三高”企业培育库;满足(三)条件的企业需通过厦门市“三高”企业综合服务平台进行网络申报,相关部门审核通过后,进入“三高”企业培育库,实行动态管理。

  相关链接

  批次房源清单、厦门市“三高”企业骨干员工切块分配保障性商品房(2020年第一批)配售方案、“三高”企业切块配售保障性商品房指标数可在我局官方网站(http://zfj.xm.gov.cn)首页“三高”企业骨干员工住房保障专栏和厦门市“三高”企业综合服务平台(http://sg.xmsme.cn)查看。

  待本批次切块分配工作结束后,我局将结合可分配房源情况,开展下一个批次的需求摸底工作,届时各“三高”企业和有意向申请的骨干员工可关注“厦门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微信公众号了解具体信息。

  更多详细信息,请扫描或长按识别下方二维码,下载《厦门市“三高”企业骨干员工切块分配保障性商品房(2020年第一批)配售方案》获取。

  来源: 厦门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