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企业

  事关疫情期间补贴、用餐……

  这些福利赶紧看看↓↓

  复工复产企业疫情防控综合保险来了

  套餐式投保减轻企业负担

  昨日

  厦门正式推出

  复工复产企业疫情防控综合保险

  为企业复工之后的疫情防控提供风险保障

  01

  如何具体进行赔付?

  该保险的赔偿金额=赔偿标准 ×(封闭或隔离的天数-免赔期),最高不超过保险合同中载明的总赔偿限额。赔付以天数计算赔款,一经确认见索即付,可线上远程赔付。企业因为疫情导致停工停产的,可及时向投保保险公司申报,保险公司将按保险合同约定的赔偿标准及赔偿限额予以赔付。如发生财产基本险项下保险事故所致的财产损失,按照保险金额与财产实际价值的比例计算赔付。

  需要提醒的是,投保企业注册地址及营业场所地址需在厦门行政辖区范围内,并且符合厦门市政府规定复工条件;承办的财产保险公司需取得市金融监管局的备案审核,并不得委托中介机构或其他公司办理该项业务,寿险公司不得代理销售该项保险业务。企业可在经过备案的厦门各财产保险公司柜台办理,或拨打各财产保险公司客服电话或咨询保险客户经理,根据引导办理相关手续。

  此外,鼓励承办该项业务的保险公司将对盈利超过部分进行公益捐赠。

  02

  哪些情况可进行理赔?

  第一种情况: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营业场所内雇员被确诊患法定传染病(含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或与患法定传染病(含新型冠状病毒肺炎)者接触,政府主管部门命令该营业场所全部封闭或隔离。

  第二种情况:在本保险合同载明的被保险人营业场所周边区域有人员被确诊患法定传染病(含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或与患法定传染病(含新型冠状病毒肺炎)者接触,政府主管部门命令被保险人的营业场所全部封闭或隔离。

  提醒:企业封闭或隔离的天数是自企业员工确诊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或与确诊患者接触导致当地政府通知企业封闭或隔离的天数,但最多以30天为限。

  03

  保费是否有补贴?

  厦门推出的复工复产企业疫情防控综合保险,遵循“企业自愿投保、市场化运作、财政适当补贴”的原则,采取套餐式投保。

  企业根据自身上年度纳税额度、经营规模及保障需求,选择确定投保方案,可享受部分财政补贴,即根据纳税额对应方案档的保费,享受50%的财政补贴,投保企业缴纳50%保费。财政补贴由承保公司统一定期提取保单清单与财政结算。享受财政补贴应在2020年2月24日至3月15日期间投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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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以选择5个简易套餐

  方案考虑合规性设计,为简易套餐式投保,企业无论之前是否有投保财产险,都可以直接选取右表套餐之一直接投保,简便易行。

  企业可以通过

  坚持不裁员或少裁员获得稳岗补贴

  为稳定就业

  促进停业歇业等企业不裁员或少裁员

  国家人社部明确企业可以通过

  坚持不裁员或少裁员获得稳岗补贴

  生产经营困难的企业在免缴、缓缴社保费减轻负担的同时,可以综合运用稳岗政策,减轻疫情影响的冲击,同时为复工复产储备人力资源。

  当前的稳岗补贴政策有以下五类

  (一)春节期间至疫情一级响应结束月,稳定职工队伍保持连续生产企业一次性稳就业奖补。“保持连续生产”主要界定标准为:2020年春节当月至疫情一级响应结束月工业总产值(合计)现价同比不下降。补助标准按2020年疫情一级响应结束月企业参加失业保险职工人数50元/人确定,单家企业最高不超过50万元。

  (二)对参保职工30人(含)以下的企业,裁员率未超过参保职工总数20%的,2020年返还其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50%。

  (三)对参保职工30人以上的其他中小微企业裁员率不高于上年度全国调查失业率控制目标(5.5%)的,2020年返还其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50%。

  (四)除上述(二)、(三)项之外的企业裁员率不高于上年末我市城镇登记失业率(2.84%)的,2020年返还其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50%。

  (五)对受疫情影响面临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且恢复有望、坚持不裁员或少裁员、符合条件的参保企业,按6个月的当地月人均失业保险金和参保职工人数标准,返还失业保险费。“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企业”根据企业销售收入(含应征增值税销售额和出口额)同比变化情况确认,主要界定标准为“2020年连续两个自然季度的销售收入(含应征增值税销售额和出口额)与2019年同期相比下降30%及以上”。计算办法:应返还失业保险费=当期期末(即2020年6月、9月、12月)按本市户籍标准缴纳失业保险费的在职职工人数×2019年度我市本市户籍人员月人均失业金(1538.51元)×6个月+当期期末按非本市户籍标准缴纳失业保险费的在职职工人数×2019年度我市外来人员月人均一次性生活补助费(76.38元)×6个月。以中型企业为例,一个从业人员300人、30%为本市户籍人员70%为外来务工人员的企业,按照目前缴费基数规定,返还失业保险费为92.7万元。

  上述政策除第一项外,按“就高不重复”享受,企业均无须申报,由人社部门通过数据共享采集审核,直接将补贴发放到企业账户。

  企业在保持员工稳定获得稳岗补贴的情况下,还可通过人社部门“一企一策”免费技能培训等政策提高员工技能水平,为企业复工复产转产打好基础。

  第二批十家“移动食堂”上线

  为减少群体性聚餐可能引发的疫情风险

  厦门率先搭建了

  “移动食堂”供配餐平台

  近日第二批

  10家“移动食堂”名单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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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批“移动食堂”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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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首批供餐企业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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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思明区部分线上餐饮供应信息

  厦门出台十条措施

  帮助台企安全有序复工复产

  新冠肺炎疫情之下

  如何帮助台商台企

  增信心、渡难关、稳预期?

  厦门深入上百家台企走访调研

  研究出台十条措施

  帮助台企安全有序复工复产

  台企来明工业2月10日复工,产能正在逐步恢复。(市台商协会提供)

  十条措施助力台企安全有序复工复产

  一是加大宣传力度,吸引台干返厦。通过发布厦门防控疫情的有效举措和最新举措,增强台企复工复产信心,促成台籍负责人和台干早日返厦,推动台企各项业务尽快恢复正常运转。

  二是保障员工返岗,破解招工难题。按属地管理原则,尽快协调解决部分村庄(社区)外地员工住宿和出入等问题。指导企业为员工提供临时性宿舍;协调一批宾馆酒店,以优惠价格出租给相关企业,或利用闲置厂房、政策性房源,无偿提供给中小台企,集中安置外地返岗员工。采取送岗到点上、企业直聘、视频选聘等方式开展招聘;引导更多企业通过网上平台发布招聘信息,着力打造“就业服务不打烊、网上招聘不停顿”的“线上春风行动”。

  三是加强物资保障,倾斜支持台企。做好疫情防控物资扩产转产新建“三个一批”工作,保障疫情防控应急物资供应。专项统计口罩等防疫物资紧张的台企情况,统筹协调各区优先保障,优先满足重点台企需求。帮助台企利用自有网络资源,对接境外防疫物资生产企业,打通购买渠道。

  四是全面摸排交通,实现要素流动。向台企宣传我市保障省内外交通物流的相应措施和具体对接渠道,帮助解决企业原材料运进来、产品送出去的困难。率先推动闽西南五市的便利往来,实现疫情防控信息共享,人员、物流便利畅通。指导台企通过工会和人社局两个渠道申报企业员工包车、包专列或包机返厦,帮助台企外地员工尽快返岗。

  五是优化金融服务,加快落地见效。想方设法推动落实近期国家、省、市出台的金融扶持政策,特别是厦门市关于进一步强化金融支持防控疫情的二十八条措施,切实发挥政府性担保公司、国有控股小额贷款公司等地方金融机构的作用,加大信贷支持力度,全力保障台企信贷融资等差异化金融需求,缓解中小台企流动性危机,让台企确实受益。

  六是加大支持力度,确保政策落地。落实《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支持企业共渡难关若干措施的通知》,配套具体办事指南,明确办事流程,让台商台企熟知政策、及时申请、享受优惠。针对台商反映较多的问题进行精准有效帮扶,协调争取电力部门对在厦台企实行缓缴或减免电费。

  七是搭建政商平台,优购台企产品。市、区相关职能部门建立与各类型台企互动的线上线下渠道,及时发布厦门市扶持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并进行解答。全市机关事业单位进行政府采购时,原则上优先采购厦门台企产品。

  八是提供法律援助,降低违约损失。针对中小型台企受疫情影响发生的劳资纠纷、经济合同纠纷等问题,指导市台协法律顾问团队为台企提供免费线上咨询服务和相关法律援助,加大仲裁协助力度,帮助台企防范法律风险,减少损失。

  九是提升风控能力,加快转型升级。鼓励支持台企积极探索新业态和新模式,建立企业风险应急预案,提升企业风险应对能力。鼓励劳动密集型制造业台企,加快实施“机器换工”,向高端化、智能化制造转型发展。

  十是优化营商环境,优化产业集群。持续优化国际一流营商环境,密切结合我市现有产业链条的“扩链、补链、强链”,重点针对平板显示、计算机与通信设备、半导体和集成电路等台企优势产业链,增强在厦龙头台企的集聚功能,吸引更多上下游配套台资产业落户厦门,推动优化厦门产业集群,助力实现厦门产业高质量发展。

  都是实打实的重要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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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厦门日报社新媒体中心出品

  厦门日报社全媒体记者:张彦宇 何无痕 詹文 沈彦彦 通讯员:厦商轩

  厦门日报社全媒体编辑:罗小州 值班主任:蔡萍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