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日报APP-新福建2月7日讯(福建日报全媒体记者 王凤山 林霞 张哲昊)记者从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获悉,平潭出台支持中小微企业应对疫情共渡难关二十条措施,围绕“减轻企业负担” “稳定用工队伍” “加大金融支持” “加强物资保障” “优化企业服务” 5个方面,支持中小微企业抗击疫情、渡过难关。

  这20条措施包括:免收3个月房租,缩短奖补兑现周期,加快涉企资金兑现进度,落实税费减免政策,延期缴纳税款,支持疫情防控和相关行业企业享受税收优惠;返还失业保险费,缓缴社会保险费,给予技能培训补贴;享受财政贴息补助,享受融资担保优惠,加强企业融资保障,加大小微企业信贷支持,发挥政策性银行作用,提供高效精准的金融服务;补贴物资保障环节,支持海外捐赠物资运输保障;提升政务服务质量,大力推行非接触式办税,建立复工复产帮扶机制。

  在减免租金方面,平潭对承租国有资产类经营用房的中小微企业,以及积极响应政府号召关闭的合法合规禽类、宰杀店铺或摊位个体工商户,免收2020年2月份至4月份租金等。

  在贴息补助方面,平潭对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参保企业,可返还其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50%;支持企业对职工开展线上职业技能培训,培训合格并取得职业技能资格证书的,可按规定给予企业每人1200元至3500元的培训补贴;对小微企业2020年的新增贷款,可按人民银行再贷款利率的30%给予财政贴息补助等。

  平潭强调要加强物资保障,切实利民。其中,对为防控疫情提供基础民生保障的商贸销售、配送企业,发放一次性稳就业奖补,根据企业实际参与一线销售、物资配送人员的数量,按照每人800元的金额给予相应补助;对在疫情期间,为维持大米、蔬菜等基础民生保障物资价格平稳有贡献的商贸销售企业,可凭采购凭证和运输凭证,按照从区外采购基础民生保障物资的数量享受每吨100元的运输费用补助等。

  平潭还鼓励企业转型生产口罩、防护服等疫情防控物资,对经项目备案、当年技术改造设备投资额超过100万元的项目,按企业当年技术改造设备投资额的10%予以补助;对2020年首季度利用电子商务第三方平台、自营平台实现实物商品网络销售额超过3000万元或农产品网络销售额超过1000万元的企业,按销售额的1.5%给予奖励;以捐赠方式进口符合社会公益用途的疫情防控物资,其通过中转台湾海空机场港口,并经平潭口岸进境的,对无偿提供台湾到平潭物流服务的企业给予每柜3000元的运输补助,并减免该批疫情防控物资进境相关的码头作业费等。

  此外,平潭对生产经营与疫情防控、居民生活保障、社会服务保障等企业设立,实行“注册制”改“登记制”模式;对不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应急、保密的229项行业准入许可审批,全部实行“网上审批+承诺制”审批方式;对重点项目建设,全面实行“网上先行受理+窗口后续补件”的审批服务模式;还全面推进实施电子招投标、“远程异地评标”,实施奖补资金“按月直拨、一天办结”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