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新闻网1月16日讯(福州晚报记者 江海)记者昨日从国家统计局福州调查队获悉,2019年,福州市区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同比上涨2.5%,构成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的八大类商品价格同比“七涨一降”。

  其中,食品烟酒类上涨7.1%,其他用品和服务类上涨3.9%,衣着类上涨1.4%,教育文化和娱乐类上涨1.3%,生活用品及服务类上涨1.3%,医疗保健类上涨1.0%,居住类上涨0.4%,交通和通信类下降1.3%。

  2019年12月,福州市区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同比上涨4.0%,构成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的八大类商品价格同比“五涨二平一降”。其中,食品烟酒类上涨12.2%,其他用品和服务类上涨5.0%,生活用品及服务类上涨1.5%,医疗保健类上涨0.9%,教育文化和娱乐类上涨0.7%,居住类、交通和通信类持平,衣着类下降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