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报讯 (记者 王龙祥 文/图)昨日上午,导报记者从福建省高速公路获悉,从2020年1月1日起,厦漳大桥再推优惠措施:9座及以下小型客车年通行60趟次以上免收厦漳大桥主桥(海门岛至青礁互通段)的车辆通行费,取消原有仅限大桥两端收费站进出站点的限制。

  据了解,厦漳大桥于2013年5月28日通车运营,但高昂的通行费让很多百姓“望桥兴叹”:2017年5月4日之前,厦漳大桥7座及以下小型客车收费标准为25元/次。

  从2014年开始,厦漳大桥降费一事,就成了一些省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热议的话题,甚至多位代表连续多年提出关于调整厦漳大桥收费标准的建议。

  终于,在2017年的5月4日,厦漳大桥过桥费有了“松动”,实施ETC降费方案:7座及以下小型客车采取“递多递减”的阶梯计费方式,即每月行驶次数超过10趟次的,10~20次(含20次)的趟次部分,减征20%;20次以上的趟次部分,减征40%。

  2018年9月8日凌晨,厦漳大桥再次降费——正式从25元/次降至5元/次(7座及以下小型客车)。对往返于漳州招银港站(或海门岛站)至厦漳大桥站的安装使用ETC(闽通卡)的7座及以下小型客车,除节假日高速免费期以外,在一个自然年度内,通行次数小于等于60次按次收费,每次5元;通行次数大于60次后,不限次免费通行。

  2020年1月1日起,再实行新的优惠政策。政策实施后,60趟以上优惠范围由安装使用ETC的7座及以下的小型客车扩大为安装使用ETC的9座及以下小型客车且不再受往返招银港至厦漳大桥收费站“点对点”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