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几年来,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检察院以“三个带动”狠抓“三个规定”贯彻落实。以思想教育为带动,区院对内加强组织教育,对外加强宣传发动,真正让不能、不敢、不想违反“三个规定”成为全社会共识,营造公正廉洁司法的良好社会氛围。同时始终坚持把贯彻执行“三个规定”作为全院性工作、一把手工程抓紧抓实,将相关工作纳入党组重要议事内容。2019年以来对上级关于“三个规定”重要通报、文件、会议精神召开9次党组会传达贯彻,及时做好工作部署。将落实“三个规定”作为领导班子履行主体责任、一岗双责重要内容。同时压实责任学习,依托党组中心组学习、党支部“三会一课”、专题研讨、应知应会测试等方式,组织干警学习“三个规定”最新精神和要求,全体人员撰写学习笔记、心得体会各177篇。此外,区院还以宣传造势抓发动。在院内展厅、LED屏滚动播放“三个规定”宣传标语、应知应会,统一为全体人员定制“三个规定”来电彩铃,并依托微信、微博、报刊等媒体营造浓厚舆论氛围,还向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等社会各界代表通报整治违反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情况,听取意见建议。
以头雁引领为带动。针对“三个规定”执行初期干警存在思想顾虑等问题,福州市鼓楼区检察院通过建立情况说明制度、减少中间环节、严守保密纪律等措施,减轻干警心理负担,实现从“要我填”到“我要填”的转变。院领导从自身做起,率先垂范,引导全体人员签订重大事项记录报告承诺书,形成一级带一级的良好氛围。同时依托重大事项填报系统,健全记录直报制度,每月督促全体人员按时、规范填报,实现记录全程留痕、有据可查,并按要求做好相关保密工作。对前期少数院领导与部门负责人落实不力、存在“零申报”情况的,区院结合实际建立了情况说明制度,要求相关人员及时递交情况说明,讲清“零申报”原因、表明立场态度,切实传导压力责任。
以监督管理为带动。福州市鼓楼区检察院以教育整顿活动为契机,组建专门检务督察委员会,将“三个规定”落实情况纳入督察范畴,建立“每周一督察”“每周一报告”“每月一通报”“每月绩效扣分一公布”等制度。并围绕上级相关要求,通过“三个规定”专项督察活动有针对性地发现问题、督促整改。此外,区院还将执行“三个规定”中的经验转化为机制建设、风险防控的动力,实现“当下治”与“长久立”统筹推进,确保规定生威发力,并继续依托智慧检务联合实验室研发检察权廉政风险防控监督系统,嵌入落实“三个规定”相关工作模板,运用信息化优势破解内部监督难题,提升廉政风险源头预防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