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消息!

  省医保局近日印发通知

  2021年1月1日起

  我省20种医保药品将实行

  单列门诊统筹支付!

  《通知》都有哪些具体内容呢?

  一起来了解下!

  哪些药品可以被纳入单列门诊统筹支付?

  适用门诊使用、使用周期较长或规范治疗年度总费用较高、门诊特殊病种未覆盖的治疗性国家医保谈判药品纳入单列门诊统筹支付范围。

  第一批纳入单列门诊统筹支付的药品有哪些?

  单列门诊统筹支付的医保药品医保待遇标准是多少?

  单列门诊统筹支付的医保药品,执行《福建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医保药品支付标准制度规定的通知》(闽医保〔2020〕69号)规定的医保支付标准。参保人员在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发生的单列门诊统筹支付的医保药品费用,不设起付线,职工报销比例达80%,城乡居民报销比例达60%,封顶线与当地职工医保或城乡居民医保年度封顶线共用。

  单列门诊统筹支付的医保药品,超过国家规定的限定支付范围的,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不予支付。

  今后

  这20种药品

  无须住院即可报销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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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福州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