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9日上午,厦门银保监局举办关于完善外贸金融服务指导意见的新闻通气会。会上厦门银保监局政策银行处吴国清处长就近日该局出台了《关于完善外贸金融服务的指导意见》的出台背景、起草依据、主要内容和突出特色等情况作了通报。

  一、出台背景。今年以来,全球疫情蔓延、贸易保护升级等外部不利因素对外贸企业造成较大的冲击,党中央、国务院提出了包括“稳外贸”在内的“六稳”“六保”决策部署。厦门作为外向型城市,外贸依存度高,进出口总额约占全省的半壁江山,外贸形势直接关系到厦门经济发展,因此推动辖内银行保险机构支持“稳外贸”成为推动服务当地实体经济的重要着力点。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银保监会和地方政府的工作部署,引导辖内银行保险机构进一步改进和完善外贸金融服务,促进地方经济持续稳健发展,该局制定出台本指导意见。

  二、起草依据。本次起草主要依据国务院办公厅今年8月份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做好稳外贸稳外资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20﹞28号)以及银保监会联合商务部和国家外汇管理局在2019年12月印发的《关于完善外贸金融服务的指导意见》(银保监发〔2019〕49号),同时也依据银保监会关于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工作的最新精神,和今年疫情发生以来银保监会、地方政府等各层面发布的金融服务疫情防控、复工复产相关政策文件精神。

  三、起草思路。本次起草主要有三个思路:一是讲究原则性。考虑到指导性的意见不宜过于刚性,因此更多的是对银行保险机构提出一些方向性、原则性、总体性的要求,没有过多的指标性约束,银行保险机构可在指导意见框架内,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进行具体落实。二是做到全面性。尽量涉及到外贸金融服务的方方面面,既强调加大金融服务力度,又强调风险管控工作,既兼顾疫情防控的特殊情况,又统筹外贸金融的长远发展,既考虑中小微企业的微观主体,又考虑“一带一路”等宏观战略,既结合已有做得较好的支持领域和措施进行强调,又结合最新的国家政策支持方向、市场发展趋势和薄弱环节提出要求。三是具有针对性。去年底该局开展了厦门银行业支持外贸情况调研,收集了银行机构在服务外贸方面的困难和建议,总结了外贸金融在业务发展与风险承担、融资便利性与贸易真实性、市场需求和监管规定等三方面的矛盾。本次指导意见有针对性地对这些问题提出监管要求,比如风险共担融资、供应链金融、线上服务、改进激励机制等。

  四、主要内容。该局提出六大方面共计21条指导意见,分为六大部分:第一部分是总体要求,也是总体目标,强调了解难纾困、减费让利、便利高效、风险可控等四大金融服务原则。第二部分是支持的重点服务领域,主要强调中小微企业、贸易新业态新领域和“一带一路”三个方面。第三部分是完善金融产品服务,主要强调风险共担融资模式、供应链金融、金融科技和风险管理产品等四个方面。第四部分是充分发挥保险作用,重点强调出口信用保险的政策性职能作用,特别是要求扩大保单融资规模,同时也鼓励财险公司进一步完善产品服务。第五部分是改进激励约束机制,这是进一步改进金融服务水平的一个关键点,该局强调了绩效考核、尽职免责、风险容忍度三方面。第六部分是提高风险管控水平,守住监管底线,其中重点强调了加强贸易背景真实性审核,提出了一些具体要求,同时强调内控管理机制的完善和人才队伍、信息系统的保障作用。

  五、主要特点。指导意见体现了四个“突出”:一是突出增强服务意识。要求各银行保险机构提高站位,深刻认识稳住外贸基本盘对保就业、保市场主体、保产业链供应链稳定等当前主要任务和持续推进“一带一路”共建等对外开放战略的重要作用,将支持稳外贸作为服务实体经济的重要着力点,主动对接和响应外贸企业的暂时性困难和金融服务需求,在依法合规、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充分运用相关政策工具,加大信贷支持和保险保障力度,以更加便利高效的服务水平积极有效地为厦门外贸企业解难纾困、减费让利。该局将在监管评级、评价和容忍度等方面对外贸金融服务表现突出的银行保险机构给予政策倾斜。二是突出外贸中小微企业服务。要求各银行保险机构将支持中小微企业作为服务外贸的重中之重,加大对外贸中小微企业特别是劳动密集型产品出口企业、出口型制造业的信贷倾斜力度,确保2020年外贸中小微企业融资成本明显低于去年,出口信保下调小规模企业基本风险保障费率水平20%以上。支持各银行保险机构推广适合外贸中小微企业的“信保+担保”融资模式、供应链金融、线上融资等产品服务。要求各银行机构完善绩效考核、尽职免责、提高风险容忍度等激励机制,可允许外贸中小微企业不良率不高于各项贷款不良率3个百分点以内。三是突出国家政策导向。充分发挥政策性保险的逆周期调节、风险缓释作用和融资功能,持续提升出口渗透率和外贸小微企业服务覆盖面,扩大保单融资规模。鼓励各银行保险机构积极探索加大对跨境电商、海外仓、外贸综合服务平台、服务贸易、出口转内销等外贸新业态新领域,助力形成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鼓励各银行保险机构大力支持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项目投资和经贸往来,助力厦门发挥“海丝”战略支点城市作用。四是突出风险防控。要求在依法合规、风险可控前提下开展外贸金融服务,加强贸易背景真实性的实质性审核,充分应用新兴信息技术,完善风险管理信息系统,同时筑牢内控“三道防线”,强化人才队伍建设,防范道德风险,杜绝外贸金融业务出现重大违规和风险事件。

  此次出台的外贸金融服务指导意见得到银行保险机构的认同,他们表示指导意见出台及时必要,有助于解决当前外贸金融服务的一些痛点难点,能够较好地鼓励银行保险机构积极开展外贸金融业务,同时对风险管控也明确了相关要求,有助于避免因粗放发展而引发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