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某共享电动车公司上班的时候,因不满公司待遇,辞职后遇到自己的电动车电池损坏又无钱更换,便报复性地盗窃该公司的共享电动车电池占为已用。日前,何某(男,42岁,云霄县人)因涉嫌盗窃罪被芗城公安分局通北派出所刑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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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期,辖区某共享电动车电池屡屡发生被盗,这可是少有的情况,因为拆卸共享电动车电池可不是一般的盗贼会拆卸的,那是需要“专业”技术的。芗城公安分局通北派出所接案后立即展开侦查,通过调取案发现场视频监控,巡线追踪,最后锁定盗窃嫌疑人为曾就职于该共享电动车公司的员工何某,并于6月12日中午在其西洋坪的出租房中将其抓获,同时缴获被盗的四组电动车电池。

  经审讯,何某对其盗窃6组共享电动车电池的违法犯罪行为供认不讳。据何某供述,其原来是该共享电动车公司的员工,因不满公司待遇,辞职后因疫情期间没有收入,遇上其一部电动车电池寿命将至,又没钱更换,就想利用之前在共享电动车学会的拆卸电池技术,去偷该公司的共享电动车电池占为己用,同时报复公司的“不公”。目前,何某已被刑事拘留,案件正进一步侦查中。(郑乐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