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网讯(厦门晚报记者王绍亮通讯员傅秋萍陈昭龙)叫了一辆网约车,平台显示的是一人乘坐,可上车后发现,不仅车牌不一样,车上还有3名陌生乘客。网约车明显变味了。昨天,市交通执法支队通报了近期开展网约车涉嫌非法营运专项整治行动的两起典型案例。

  [案例一]

  私自揽客非法营运公司和司机皆受罚

  4月3日下午,市交通执法支队在集美圣果路附近查获一辆涉嫌非法营运的网约车。

  驾驶员汪某说他开的是网约车,并且出示了相关营运证件,可车内的四名乘客是哪个平台的客人,他却说不清楚。交通执法人员询问乘客,发现他们均不是通过网约车平台坐上这辆车的。其中三人通过一个微信公众号下单,另一人通过“召车热线”乘坐上该车。最终,汪某承认车内的乘客都是公司安排他运载的。交通执法人员调查发现,这辆闽C牌照的小车隶属于某汽车服务公司,虽然该车已接入某网约车平台,但该公司却私自招揽乘客非法营运。

  该公司因未取得《出租汽车客运经营资格证》从事出租汽车客运经营活动,将面临2万元以下罚款。驾驶员汪某因未通过网约方式承载乘客,将面临2000元以下罚款。

  [案例二]

  订单显示一人乘坐上车发现还有别人

  3月25日,市交通执法支队在高崎机场查获一辆冒充网约车的顺风车,车上载的四名乘客,分别通过不同的顺风车平台下单,结果坐上了同一辆车。更蹊跷的是,乘客手机界面显示的接驾车号与该车车号不符,而且,每名乘客的订单都显示只有自己一人,上车后才发现车上还有其他人。

  经调查,交通执法人员找到了答案:这辆车所属的泉州某汽车服务公司,通过平台将搜集到的类似行程乘客进行“拼单”,让原本只能运载一两名乘客的顺风车拼单成四人,该公司自称是为了“降低成本”。

  这家公司因未取得《出租汽车客运经营资格证》从事出租汽车客运经营活动,将面临2万元以下罚款。驾驶员陈某因未通过网约方式承载乘客,将面临2000元以下罚款。

  交通执法人员提醒乘客警惕“被拼单”,如遇此类情况可报警求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