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五一”期间社区矫正工作安全稳定,日前,安溪县人民检察院第三检察部干警到县社区矫正管理局开展节前检察工作,督促县社区矫正管理局严格落实请销假制度,对社区矫正对象开展节前警示教育,充分利用信息化核查手段加强“在矫通APP”打卡、不假外出等情况的核查,防范社区矫正对象失联、脱管。

  (李宝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