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福州6月3日电(刘丰)6月3日,福州市长期护理保险推广启动仪式在福州举行。2020年9月,福州市被列入第二批全国长期护理保险试点城市,开启了福建省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先河。
据福州市医疗保障局总会计师陈政爱介绍,长期护理保险重点解决重度失能人员护理保障问题。福州明确,长期护理保险试点期间(2021年—2022年),先将全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纳入参保范围,未来将逐步扩大到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力争在2023年基本建立适应福州经济发展水平的老龄化发展趋势的、满足群众多元需求的多层次长期护理保险制度。
参保对象是谁?
福州市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阶段参保对象为全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应同时参加长期护理保险,不能单独参保长期护理保险。
6月,福州在12个县(区、市)各选一个乡镇(街道),率先开始受理评估申请,7月起在全市全面推广试点工作。
如何参保缴费、待遇标准?
长期护理保险基金以当期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为缴费基数,缴费比例为0.25%,由用人单位和个人按照1:1比例分担。退休人员以上年度拨付职工医保个人账户计算基数为长期护理保险缴费基数,缴费比例为0.125%,由个人账户划拨。
评估为重度失能者,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选择机构护理和居家护理,所发生的与基本护理服务相关的服务费用按标准纳入长期护理保险基金支付。试点期间人均享受待遇按1800元/月标准执行,其中机构护理按标准的75%(1350元/月/人)支付,居家护理按标准的85%(1530元/月/人)支付。
长期护理保险服务项目有哪些?
福州长期护理保险服务项目含基本生活护理和专业护理两类,共计27项护理服务项目内容。其中,基础生活护理服务项目16项,主要覆盖清洁护理、饮食护理、排泄护理等项目;专业护理服务项目11项,主要覆盖非治疗性护理、风险防范、功能维护等项目。
定点护理机构居家上门服务月总时长不低于30小时。其中,服务频次3次/周的,月服务次数12次,每次服务时长不低于2.5小时;服务频次3—4次/周的,月服务次数15次,每次服务时长不低于2小时。
福州还结合市医保局微信公众号,为参保人员、评估人员、照护人员、监管人员提供线上、线下服务渠道,支持参保人员线上申请长护、经办机构线上受理,长护失能评估专家、照护服务人员为失能参保人员提供上门失能评估、居家护理服务,实现失能参保人员“足不出户”享有长期护理服务。
如何进行失能评估?
经医疗机构或康复机构规范诊疗、失能状态持续6个月以上,经申请通过评估认定符合重度失能标准的,可以按规定享受长期护理保险待遇。参保人可向各委托经办机构进行失能评估申请,失能评估费用每人每次200元,该评估费用由参保人先行垫付,评估符合重度失能标准的,评估费用由委托经办机构承担;不符合重度失能标准的,评估费用由申请人承担。
长期护理保险待遇不予支付的范围有哪些?
应当由交通事故、刑事案件、工伤保险、医疗事故等第三方依法承担的护理、康复及照护等费用,长期护理保险基金不予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