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报讯(记者 赖雅红)寄宿制学校必须设立卫生室,非寄宿制学校可视学校规模设立卫生室或保健室;寄宿制学校或600名学生以上的非寄宿制学校应配备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这是导报记者昨日从漳州市教育局、漳州市卫健委联合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做好全市中小学校医务室和卫生专业技术人员配置有关工作的通知》中获悉的。《通知》要求寄宿制学校必须设立卫生室,非寄宿制学校可视学校规模设立卫生室或保健室。设立卫生室的学校,至少要有1名注册护士和至少1名取得执业医师资格,经注册后在医疗、保健机构中执业满5年,身体健康的执业医师;寄宿制学校或600名学生以上的非寄宿制学校应配备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应持有卫生专业执业资格证书;600名学生以下的非寄宿制学校,应配备保健教师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保健教师由现任具有教师资格的教师担任;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和保健教师应接受学校卫生专业知识和急救技能培训,并取得相应的合格证书。《通知》要求全市各地各校要切实加强中小学校卫生室建设和卫生专业技术人员配置,按照属地化管理原则,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在2-3年内统筹配好辖区内中小学校医务室和专兼职卫生技术人员。

  此外,《通知》还提到对暂时确实有困难或学生数不足600人的非寄宿制学校,各地教育、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密切联系,积极协调当地医疗机构向这类学校派驻医护人员担任兼职校医。卫生健康部门要将学校专职卫生技术人员的继续教育、专业进修纳入卫生系统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序列统筹安排,改变无人管理、零敲碎打、时有时无的现状。

  来源:海峡导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