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网11月8日讯 (记者陈灵 黄耿煌 通讯员周山青 蒋凯玲)南安某食品公司的一名业务员为满足自己的消费私欲挪用货款15万元,南安警方接报后迅速破案。近日,该食品公司的行政经理潘先生带着一面印有“破案神速 执法为民”的锦旗来到南安市公安局经侦大队,向民警表示感谢。

  37岁的黄某是南安洪濑某食品公司的一名业务员,平时主要负责在省外跑市场,对接客户。他平时喜欢去KTV、酒吧等娱乐场所消费,花钱大手大脚,每个月的工资根本不够花销,便打起了公司货款的歪主意。

  2019年12月15日,黄某向客户谎称公司委托其收取货款,因合作多年,彼此较熟悉,客户没有多加怀疑。而另外一边,他跟公司谎称客户资金周转困难,货款要暂缓支付,公司也信任他的说法。就这样,他第一次从贵州的客户那里得到1万元货款,但很快这1万元就被他用于吃喝玩乐,挥霍一空。

  尝到甜头后,他如法炮制,陆续向贵州、四川、广西等地的客户收取了15万元货款。今年4月,公司打电话向客户催收货款,客户反映已将货款支付给黄某。东窗事发后,黄某私自离职,并向公司表示会慢慢归还挪用的货款,但迟迟没有兑现。7月28日,公司向南安市公安局经侦大队报案。

  为了调查取证,办案民警远赴贵州、四川等地向客户了解情况,并追踪黄某的去向。8月27日,涉嫌挪用资金罪的黄某被抓。经审讯,黄某对自己的犯罪行为供认不讳。经警方工作,他已将15万元退还给公司。目前,南安市公安局已依法将黄某涉嫌挪用资金一案移送南安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警方提示,公司企业在经营管理中,应建立健全规范的财务制度,指定汇款账户,杜绝业务员接触货款,以制度来保障资金安全,不给不法分子可乘之机。同时,要加强与客户公司的账目核对,对于客户的账目,做到心中有数,而不是盲目相信业务员提交的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