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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龙海一男子酒后发泄情绪,踢坏餐厅电梯门,任意损毁公私财物被判刑。近日,经龙海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被告人姚某因犯寻衅滋事罪被龙海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

  据悉,2019年6月16日20时许,被告人姚某与朋友在龙海市石码镇一家会所把酒畅饮。次日凌晨4时许,聚会结束后,一群人乘坐电梯要离开会所。怎料,姚某酒劲一上来,突然狠狠踹电梯门,不听旁人劝阻。没几下的功夫,电梯门挂板、门滑块都被踢坏了。踢坏电梯门后,姚某与朋友扬长而去。

  事发后,会所经理报警。酒醒后,姚某从朋友那里得知自己酒后损坏电梯一事,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经鉴定,电梯被损坏的价值为308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