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网讯(海西晨报记者 陈佩珊 通讯员 思法)“救命!救命!”“醉酒”姑娘的口型引起了出租车司机的注意,最终成功获救。其实姑娘并非醉酒,而是此前被身边男子掐晕了。近日,思明法院判决男子安某龙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6个月。
在某直播平台认识小馨(化名)后,安某龙疯狂给她刷礼物。小馨刚当上主播,粉丝不多,安某龙很快引起她的注意。一来二去,两人私下有了联系。
安某龙对小馨展开了追求,但一直未能如愿。2019年6月25日凌晨1时许,因双方感情纠纷问题,安某龙将小馨约到了厦禾路某大厦顶楼天台见面。他向小馨提出了放弃工作一同回老家的要求。小馨一口回绝。安某龙随即使用事先准备的裤腰系带从身后勒住小馨颈部,后又用右手持续掐住小馨颈部,小馨昏了过去。其间,安某龙还趁机转走小馨微信中的1000元。
监控显示,出了大厦,安某龙打了一辆出租车,让小馨躺在车后座上,自己坐在副驾驶位。安某龙让司机往医院开,想送小馨去救治。为避免出租车司机起疑心,安某龙谎称小馨喝醉了。
到达目的地后,司机协助安某龙将小馨抱下了车。此时,小馨意识已清醒。她趁安某龙没注意,向司机发出了求救信号:她没发出声音,但一直做着“救命”的口型。小馨的行为引起了司机的注意。两人走远后,司机立即拨打110报警。待民警抵达后,司机带着民警沿着两人离开的方向一路寻找。最终,在某门诊附近,安某龙被民警抓获。
之后,安某龙如实供述上述事实。经鉴定,小馨颈部被勒,且出现双眼球结膜出血等典型窒息征象,损伤程度为轻伤二级。
经查,安某龙曾因故意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安某龙自述,他给小馨直播刷的礼物花费1万余元。其辞去了工作,专门来厦找小馨。据悉,安某龙最后一次刑满释放时间为2019年1月20日,属刑罚执行完毕后五年内再犯,系累犯。
思明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安某龙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综合考虑其系累犯、犯罪中止、自愿认罪认罚等,判处有期徒刑5年6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