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闽南日报-漳州新闻网

  漳州新闻网讯(记者 苏奕斌) 日前,我市出台了提升农贸市场建设管理水平的六条措施。针对促进白条禽上市销售方面,措施提出,对市场举办者参照标准化建设规范拆除店面原存栏区、销售区、宰杀区的三级物理隔离,并完成禽肉摊位改造建设且经验收合格后,对摊台每平方米给予补贴500元。对实际销售白条禽肉商户购买冰柜等终端低温设施的,给予不超过80%的财政补贴。

  加大提升改造扶持。对芗城、龙文列入主城区农贸市场改造提升三年行动计划(含列入为民办实事项目)的农贸市场,完成新建或改造建设且经验收合格后,以专项审计认定的投资额提供补助。单个农贸市场市、区两级财政补助总额最高不超过200万元。

  推进食品安全溯源。对经提升改造建设后的农贸市场配套食品安全检测系统和追溯系统,且与相关主管部门联网,按规定上传相关信息,实现食品安全可追溯的,经市市场监管局认定后,对其投入的各类智能秤、检测设备、服务器、系统软件等按实核算补助。市、区两级补助总额最高不超过30万元。

  鼓励创新智慧服务。支持农贸市场引入智慧化管理系统,实现交易数据统一采集、统一结算,统一开票、独立做账,对符合限额以上批发、零售、商贸业统计制度规范,当年月度新增纳入限上批发或零售业统计的农贸市场举办者,给予一次性奖励6万元。

  争创星级文明市场。在市区范围内开展星级文明农贸市场创建活动,对达到三星级、四星级和五星级的文明农贸市场,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5万元、8万元和10万元,年度最高奖励总额100万元。

  提升行业发展水平。鼓励成立农贸市场行业协会,规范行业发展,促进诚信经营。以政府购买服务形式,支持协会开展行业发展调研、行业培训教育和行业技能竞赛等活动,提升行业整体素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