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福州日报
福州新闻网5月15日讯(福州日报记者 林晗)昨日,为加快恢复和稳定就业,加大援企稳岗力度,市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大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力度促进稳企保就业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记者了解到,和之前的稳岗补贴相比,《通知》主要从两个方面作出调整:加大对中小微企业的扶持力度;简化申领程序,确保资金及时发放到位。
不裁员少裁员
符合条件企业可享返还
此次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包括普惠性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和困难企业稳岗返还两个方面。
根据《通知》,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各类失业保险参保企业,符合以下条件的,可享受2019年度普惠性失业保险稳岗返还:2019年参加失业保险12个月(含)以上,且除依政策减免征收时间外连续缴费的企业;大型企业裁员率不高于2019年度全国城镇登记失业率(3.62%);中小微企业裁员率不高于2019年度全国调查失业率(5.5%),其中,参保职工30人(含)以下的企业,裁员率放宽到不高于企业参保职工总数的20%;企业未享受2019年度困难企业失业保险稳岗返还。
在返还标准方面:大型企业按照该企业2019年度企业及其职工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50%返还;中小微企业按照该企业2019年度企业及其职工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100%返还。
市人社局有关负责人介绍,该政策可惠及我市4.5万家企业,67万名参保职工,受惠企业占全市参保企业70%。
1.9万家中小微企业受惠
根据《通知》,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且恢复有望、坚持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失业保险参保企业,符合以下条件的,可享受2020年度困难企业失业保险稳岗返还:
中小微企业,分为两类:2019年第四季度增值税计税销售额同比2018年第四季度下降10%以上且2020年第一季度增值税计税销售额同比2019年第一季度下降20%以上的正常经营中小微企业;2020年第一季度按季申报依法享受小规模企业免征增值税优惠且正常经营的中小微企业。
参加失业保险12个月(含)以上,且除依政策减免征收时间外连续缴费。
裁员率不高于2019年度全国调查失业率(5.5%)。其中参保职工30人(含)以下的企业,裁员率放宽到不高于企业参保职工总数的20%。
符合我市产业结构调整政策、环保政策及安全政策(未被列入责令停产整顿名单),且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上没有严重违法失信记录。
企业未享受2019年度困难企业失业保险稳岗返还,也未享受2020年春节期间一次性稳就业奖补。
“对困难企业,返还参照的标准是按人均7740元(6个月我市平均失业保险金待遇标准)和该企业2020年第一季度失业保险月平均参保人数返还。”市人社局有关负责人介绍,此项返还标准惠及我市1.9万家中小微企业、17万名参保职工,受惠企业占全市参保中小企业30%。
真金白银直接拨付企业账户
发放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彰显了我市政府加大对企业减负和帮扶力度,是我市政府打出稳岗位、保复工“组合拳”的重要举措。
为确保失业保险稳岗返还补贴落实到位,人社、财政、税务、发改、生态环境、应急管理等部门将密切配合,加强信息比对共享,简化工作流程,加快审核发放进度。
“我们将通过社保和税务大数据比对提出困难企业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名单,并及时在网上公示。”市人社局有关负责人介绍,为方便疫情期间参保企业申领稳岗返还,我市将开通网上申领程序,将符合条件的中小微企业稳岗返还资金直接拨付到企业账户,争取在6月底前为企业和职工送去更多“真金白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