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厦门晚报    

  本报讯(记者 朱亚圣 通讯员 郑爱国)超市卖的韭菜不合格,销售获利2.53元,被罚了5.5万元。近日,龙海市市场监管局依法对龙海市某超市销售不合格韭菜的违法行为作出行政处罚,没收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

  龙海市市场监管局在开展食品安全检查工作中,查获一起销售不合格韭菜违法案件。上海一检测技术公司对该超市销售的韭菜检验出具报告:经抽样检验,多菌灵项目不符合要求,结论为不合格。据查,该超市销售的不合格韭菜是向漳州海峡农博会市场的流动菜贩子采购的,共购进4公斤,购进价格为5.2元/公斤。超市销售价格为7.96元/公斤,除扣损耗,销售货款为23.33元,获利2.53元。

  由于未向供货人索取相关的证件及票证,无法确定供应商。依据相关法规,龙海市市场监管局日前对该超市做出上述行政处罚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