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厦门晚报

  漫画/刘哲姝

  “我是原被告的女儿,我要证明我的父亲与吴某某非法同居。”18岁的女孩出庭作证,她说想要摆脱这个畸形的家,“不想要一个爸爸两个妈妈”。近日,湖里区法院调解了这起离婚纠纷,原被告双方曾离婚后又复婚,男方与妻子、女儿及情人母子同住一个屋檐下长达6年。

  记者 彭菲 通讯员 湖法

  意外婚变 辅导英语的家教怀孕了 和男主人一起住进主卧

  陈女士与王先生于2002年结婚,同年生下女儿小小(化名)。小小在法庭上陈述,2010年她8岁时,父母为她请了一个家教吴某某,辅导她英语。她说,起初也挺喜欢这个“吴老师”的,后来偶然撞见“吴老师”与父亲有亲密举动,再后来“吴老师”就怀孕了。

  证据显示,2013年6月,陈女士和王先生离婚。同年7月,王先生与吴某某登记结婚,但两个月后两人离婚了。同年10月,王先生又和陈女士复婚。第二年,也就是2014年2月,王先生和吴某某的儿子出生了。

  小小说,母亲难以单独抚养她,加上想给她一个完整的家,所以与父亲复婚了。但是万万没想到,后来吴某某会带着儿子上门,和父亲一起住在主卧,而母亲和她只能住在另一个房间。她说,她们几次扔衣服赶人,都没有成功,于是5个人就这样在一个屋檐下生活了6年。

  法官调解

  男方否认婚内出轨称是闪婚

  同意离婚支付补偿305万元

  陈女士表示,丈夫的婚内出轨给她和女儿带来了巨大的心理创伤。直到今年5月,女儿已满18岁了,她决定离婚,带着女儿离开这个家。

  “我父亲一直给我洗脑,让弟弟来抱我,说阿姨怎样怎样好。”小小说,“父亲这边的亲戚也都来劝说我们,甚至还说‘一家五口’是对的。”当法官询问她为何愿意出庭作证时,小小回答:“我想过正常人的生活,不想要一个爸爸两个妈妈!”

  不过,作为被告的王先生却不同意离婚,他表示想跟妻子女儿“好好过日子”。王先生也不承认自己是婚内出轨,他说,他是和陈女士离婚后,通过别人介绍与吴某某闪婚的,后来吴某某生了孩子住到家里来,也是经过妻子陈女士同意的。

  开庭结束后,法官又组织双方调解,王先生这才同意离婚。双方的财产问题主要涉及一套房子,还有尚未还清的银行贷款。最终,双方同意房产归王先生所有,由王先生独自承担贷款;就陈女士所享有的产权份额,王先生支付补偿30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