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溪县人民检察院组织第三检察部干警学习《关于进一步规范暂予监外执行工作的意见》,该意见于2023年7月1日起施行,对暂予监外执行案件办理有较多的新要求、新规定。干警们通过自主学习、研讨交流、个案剖析等方式进一步明确案件审查重难点,纷纷表示要依法能动履职,确实将该意见的精神落实到具体的办案中,聚焦新规启动精准监督,助力全面规范办理案件,确保依法准确适用暂予监外执行。

  (李宝英)